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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更正公告]关于连云分局新办用房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公告

连云分局新办用房智能化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磋商文件P189“项目组成员4分)① 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3年至今任意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此项不得分。

现变更为:项目组成员(4分)① 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此项不得分。

三、更正日期:20231211日。

四、本次更正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制作。原采购文件中如有与本变更公告冲突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购单位: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分局

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18260381898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新城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连云港上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8-85588595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阳光大厦              

     电子邮箱shanghezhaobiao@126.com

2023年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