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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路(秦东门大街-香海湖路)、三家村路(瀛洲路-通灌南路)热力管道新建工程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23-03-09 14:4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民路(秦东门大街-香海湖路)、三家村路(瀛洲路-通灌南路)热力管道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722302200001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民路(秦东门大街-香海湖路)、三家村路(瀛洲路-通灌南路)热力管道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高审批备[2022]1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辉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为民路(秦东门大街-香海湖路)、三家村路(瀛洲路-通灌南路)热力管道新建工程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州工业园。

2.2工程规模:为民路热力管道新建工程(秦东门大街-纬四路南约150m,长度约2700m,管道规格为DN300);三家村路热力管道新建工程(规划通灌南路-为民路、经三路-规划支二路;长度约1300m,管道规格为DN150)

2.3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监理服务期:90 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监理招标控制价: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30 万元,高于最高限价做废标处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发【2018】421 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监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不再把“在监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条件。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95号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总监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8月-2023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代表出席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说明:①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3月9 日至3月 16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3 月 21 日9时00分。

6.2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其它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1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辉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82号

兴亿达大厦14楼

邮    编:/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赵工                    联 系 人:季工

电    话:13624267348              电    话:0518-85837858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2528389565@qq.com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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