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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机动车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消防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3-04-19 16: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海县机动车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消防工程

招标公告

编号:3207222207010001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海县机动车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东海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海行审备[2022] 1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机动车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温泉镇北侧、464省道东侧、龙梁河干渠南侧。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23863.56平方米,包括东海县机动车综合服务中心1#楼驾考中心、2#楼办公楼、3#楼检测中心、4#楼商业、5#楼商业、消防泵房等。 

2.1.3最高投标限价:5041106.04元,投标报价超过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36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标准: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东海县机动车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消防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主要材料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自行承诺并明确所投的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 。(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主要材料品牌推荐表

序号

名称

可选品牌

投标人选择的品牌

备注

1

配电箱及元器件

德力西电气

正泰CHINT

鸿雁HONYAR

 

 

2

电线、电缆

宝胜电缆

江南电缆

上上电缆

 

 

3

防火门

(甲、乙、丙级)

王力安防WONLY

盼盼防盗门

步阳

 

 

4

防火门监控系统

海湾GST

青鸟消防

利达消防

 

 

5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

海湾GST

青鸟消防

利达消防

 

 

6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海湾GST

青鸟消防

利达消防

 

 

7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海湾GST

青鸟消防

利达消防

 

 

8

风机

上风高科

YILIDA

南方风机

 

 

 

(1)投标人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招标人有权针对每一批进场材料随机现场取样送验,如检验结果不合格,投标人须无条件停止使用、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合格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投标人须按本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投标人所供应材料用料及施工质量在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有关费用应考虑在报价内;

(3)以上所有材料在工程施工前,须将证明材料经招标人书面审核确认后,方可采购进场施工、安装。

(4)主要材料样式、规格等参数须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行采购、施工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④其他情形。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须为合格企业。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03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 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4月19日至 2023年04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5月05日9时00分(系统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7.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 20 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 20 家时(不含 20 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依据苏建招办【2017】7 号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7.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其中一种。

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88%。

说明:

1、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东海县自清路8号

联 系 人:薄维劭

电    话:0518-8032109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月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闫伟

电    话:17805030188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闫伟;联系电话:17805030188 

投诉书接收联系人:李源潮;联系电话:13815600013

 

2023年04月19日

注意事项: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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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正4副(均应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时不需要提供,中标后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5161373079

张海南

18505182641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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