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4-28 11:4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57#地块住宅一期智汇湾文创街3号街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57#地块住宅一期智汇湾文创街3号街区项目 已由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以 示范区经备【202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57#地块住宅一期智汇湾文创街3号街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标段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徐圩新区南京路西,合作路南;
2.1.2 建设规模: 本标段用地面积14815平方米,建筑面积7888平方米。
2.1.3 招标控制价:4632.788389万元;
2.1.5 工期要求:210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6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具体为: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招标人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 招标范围:57#地块住宅一期智汇湾文创街3号街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含房屋建筑、道路、停车场、室外配套、景观绿化等及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各阶段图纸会审修改、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采购及施工内容包含:本项目及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
(3)协助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有效的)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资格审查时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建造师同时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建筑面积达6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小区、工业建筑等)的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3.5.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建筑面积达6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小区、工业建筑等)的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或设计业绩(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注:
(1)本项目所称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不含商住楼。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业绩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中反映的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中反映的为准;项目负责人以合同中反映的为准。
(4)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6)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08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报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6日09时00分 ;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投标人将纸质的初步设计文件投标文件(1正5副)邮寄或送达至指定地点。其他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标,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到投标系统。
初步设计文件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地址为: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管委会大楼)419室(王思淼收,联系方式:18961373452、工作日时间为9:00-12:00,14:00-17:30)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邮寄时间,确保标书提前送达,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初步设计文件采用送达方式的,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前,送达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下或二楼开标厅,代理人员进行签收。
5.3 逾期送达或者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各位投标人一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系统里面进行签到,否则,按照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处理,同时退回初步设计纸质投标文件。
注意:
(1)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人充分考虑快递时间,建议投标人将标书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日17:00前送达至指定地点,招标代理负责人亲自签收方可视为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寄存前台或收发室无效。
(2)投标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密封后邮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1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6.2 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6.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建造师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保证明(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
6.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劳动合同;
6.6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
6.7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
6.8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6.9 投标人承诺书。
注:(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上述资格审查全部资料须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受和查看书面原件及纸质投标文件。
(2)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如果因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文件资料。
7、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排序,投票结果少数服从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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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1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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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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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初步设计文件(25分) |
1.设计说明书(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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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平面设计(4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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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设计(4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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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构设计(3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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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总分4分) |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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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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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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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经济分析(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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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设计深度(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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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评审,初步设计得分不足60%(15分)的,为无效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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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1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9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下浮数值的取值范围为3%、3.5%、4%、4.5%,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形式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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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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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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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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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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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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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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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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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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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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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项目管理组织(不包含项目管理机构)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20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不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特别提醒: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做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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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项目管理机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除外): 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电气工程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结构工程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给排水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景观工程负责人1名(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以上全员配备齐全得2分,有缺项不得分。 注:1、请将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有效的)(须注册在本单位,否则不予认可)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投标人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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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业绩 (3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建筑面积达6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商业街区的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或设计业绩,每有1个得1分;投标人承担过建筑面积达6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小区、工业建筑等)的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或设计业绩,每有1个得0.5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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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建筑面积达6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小区、工业建筑等)的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或设计业绩,每有1个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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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所称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不含商住楼。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业绩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中反映的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中反映的为准;项目负责人以合同中反映的为准。 (4)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加分。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能重复得分。 (8)资格审查中的业绩满足要求的也可得分。 (10)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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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万元)。
9、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徐圩新区招标办:电话:0518-82256030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9 地 址: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19
邮 编:222065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王思淼
电 话:0518-82256126 电 话:1896137345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665129386@qq.com
特别提醒: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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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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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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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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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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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