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全面依法治镇(街)工作实现“四个显著提升”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基层治理全过程,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镇(街)“三个全覆盖”建设的工作方案》等,推进 “四项机制”建设,打造“三微三全”治理新模式,让法治成为乡镇(街道)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是“强基固本”实现显著提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市委专题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全面深化依法治市和基层治理效能建设。各级党委主动领责,全市90个乡镇(街道)实现全面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及办公室全覆盖,政法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请示报告、工作协调、信息通报等制度,统筹协调更加有力,落地衔接更加顺畅,基层法治建设格局焕然一新。
二是“赋能攻坚”实现显著提升。全面压实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质推进协调议事机构、重大决策合规、行政执法安全评估、高频政务容缺受理“四大机制”建设并实现有效覆盖。强化攻坚效果“双督双查”,首批试点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明显提高,重大决策事项程序合规、听证率达100%,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联动执法事前合规评估率达100%,说理式等柔性执法监督机制落实率达100%,司法所长列席党政工作会议成为常态,基层法治建设活力全面激发。
三是“创新驱动”实现显著提升。坚持把法治建设与民生保障有机结合,通过约束微权力、规范微执法、拓展微政务,引领和带动乡镇(街道)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试点乡镇(街道)全部设立合规审查办公室,集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关联合同合规审查。行政执法安全评估作为集中执法的前置程序,多部门现场执法频次下降65%,未发生重大社会舆情。“兜底容缺受理”作为解决“办不成事”的必备要件,月受理量达50件次,有效满足市场主体和基层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公正文明执法、办事跑一次的诉求和需求。
四是“服务发展”实现显著提升。推广赣榆区柘汪镇、海州区新海街道“一个平台管全域”创新做法,推动合规审查、行政执法、政务服务、村务管理、应急救助等信息互联互通。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开展司法所长法治素养和能力行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推动涉企行政执法备案制度落地落实,试点乡镇(街道)基本实现“综合查一次”和“码上监督”。深化援法议事等“三治融合”平台建设,优化基层法治人才成长环境建设,构建“驻训+轮训+实训”“轮岗+跟岗+提岗”的职业发展模式,充实基层法治力量,全力护航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