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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9-11-27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公告2019年第12号(总第240号)

(2019年11月27日公告)

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市审计局对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后续跟踪监督,积极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具体整改措施,促进规范管理,提高整改效果。截至2019年9月末,应整改的81个问题中已整改或基本整改的79个;制订措施、承诺整改的2个。通过上缴国库、拨付资金、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合计21.22亿元。

一、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按规定编制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在今年预算草案中,反映了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二)关于未按规定布置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工作的问题。市财政局在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文件中已明确要求各单位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

(三)关于未统一安排年度帮扶资金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与市扶贫办积极会商,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在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文件中明确,后方单位帮扶资金通过各单位对应职能项目资金或节约预算资金自行筹集。

(四)关于转移支付结构未能优化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对转移支付进行分类,截至目前已下达各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10亿元。

(五)关于部分新增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的问题。市财政局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加快项目进度并尽早拨付资金。目前,该项目已经进入政府采购招标阶段,预计年底将使用该资金。

(六)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新版《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已上线运行。

二、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建设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的问题。市开发区进一步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工程合同管理,加强招投标流程审核;云台山景区制定相关意见,全面督促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文件和公告的编制审查,严格开、评标现场监督;赣榆区要求各建设主体单位严格按规定组织建设,及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灌南县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拟开工项目均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

2.关于省级补助资金1309万元未及时拨付的问题。灌南县财政局和连云区财政局已分别将补助资金1203万元和106万元拨付到位。

(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未达到省考核目标的问题。赣榆防波堤二期工程A段水下部分已于2019年4月底正式开工建设,水上部分目前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变更报批工作,预计将于2019年12月底完成开工准备;10万吨级航道延伸段项目,已完成工程纳泥区用海项目的生态评估报告及生态修复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等工作,预计将于2021年6月完成10万吨级航道延伸段工程建设。

2.关于部分已完工项目尚未运营,未能发挥效益的问题。智慧物流中心项目部分楼层已对外租赁;部分楼层规划为港口控股集团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已经完成装饰装修,相关项目组拟于2019年底入驻办公。

3.关于部分工程未公开招标的问题。燕尾港一期项目后续工程建设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

(三)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今年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的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在各县区“同级审”报告中反映。审计查出问题130个,移送事项13件。各县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账销号。目前,涉及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移送事项已全部立案,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根据移送情况及审计结果,已对1人予以记过处分、6人予以警告处分、5人予以诫勉谈话,完善出台文件11个,有效实现了审计成果转化和整改闭环管理。

三、重点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级后方单位帮扶资金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东海县李埝乡已将骗取和冒领的帮扶资金19.57万元退还,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海州区板浦镇已将截留的帮扶资金16.32万元退还;赣榆区赣马镇和沙河镇已分别将冒领、套取的帮扶资金9万元和2万元退还。

2.关于部分帮扶项目效益不佳,形成损失浪费的问题。市扶贫办督促相关县区转变扶贫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后续扶贫项目监管,强化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提高帮扶项目效益。

3.关于工作队未规范管理使用帮扶工作经费的问题。市扶贫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委帮扶工作队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专项工作经费使用管理作出明确要求。

(二)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进展迟缓的问题。市开发区已将沿线违建企业拆除,金地福园小区生活污水排口整治已完工。

2.关于项目未按期完工的问题。赣榆区已完成相关土建部分工程,并进行了联机调试。

3.关于部分黑臭水体出现黑臭反弹的问题。江苏海洋大学加强了水体保洁管理,加大活水力度,水质已好转。

(三)市级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补助范围及补助标准随意性大的问题。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联合制定下发了《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资金使用范围和流程进行了明确。

2.关于违规使用工信产业专项资金的问题。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在《暂行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强化了资金管理。

3. 关于部分考核项目未进行绩效评价的问题。市工信局已对节能考核项目开展了自评价工作,将按照《暂行办法》会同市财政局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四)连云港市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多计项目建设成本2631.39万元的问题。市城建控股集团所属市政公用公司已调整账务,合理确认项目建设成本。

2.关于违规为未满12周岁人员办理自行车IC卡的问题。市政公用公司对公共自行车办卡系统内租车卡用户身份信息等业务数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租车卡用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3.关于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布局不完善,造成用户使用率低的问题。市政公用公司对公共自行车运营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表示将积极探索多元化运营服务模式,推进“电子围栏无桩驿站”建设。

四、其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资源局、市人社局、市民宗局、市委党校、市工商联、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以及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等12个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制订措施,积极加以整改:

1.关于支出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的问题。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加强对有关财经政策文件的学习,表示将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市资源局修订了内控制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对违规开支已责成相关人员予以清退;市工商联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批复预算,将虚列支出款项7万元上缴市财政。

2.关于无依据收费的问题。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和市民宗局已停止违规收费行为。

3.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委党校已对山海国际酒店南楼装修项目办理了竣工决算并记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2355.15万元,严格履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报批手续,规范做好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台账;市资源局已将66.83万元固定资产入账;市民宗局已完善了出借手续。

4.关于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人社局已将房屋租金11.15万元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342.63万元上缴市财政;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已将学生食堂承包费30.12万元收齐;市委党校、市资源局已将房屋租金等非税收入上缴市财政,金额分别为24万元、16.58万元。

5.关于房屋出租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问题。涉及到的5个部门(单位)按照《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履行国有资产出租报批手续及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国有不动产对外出租审批流程,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杜绝未批先租现象。

6.关于已交付使用在建工程未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问题。市住建局督促市排水管理中心和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组织开展财务核算,相关工程项目已记入固定资产;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已将光伏发电等4个项目记入固定资产。

7.关于资产变动情况未及时录入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部分单位该系统长期未使用的问题。涉及到的8个部门(单位)已使用新版《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的登记、处置等进行动态管理。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方洋水务有限公司及市康复医院加强了对相关人员的管理培训,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市体育局已于2019年1月取得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施工许可证;市交通控股集团已于2018年10月在市发改委取得了海通公交充电站建设项目备案表并完成填报;方洋水务有限公司已办理了东港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报批手续。

2.关于未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的问题。市交通控股集团已督促海通公交公司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开展招标业务,确保招标条件完备;市康复医院已及时开展自查并对相关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强化了招标监管工作;金海置业有限公司完善了金融新天地项目的后续招标文件,明确约定了投标代理人为投标项目经理;市体育局完善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严格招标组织和管理,强化招标代理公司的责任。

3.关于建设项目施工管理不合规的问题。市康复医院出台了《连云港市康复(优抚)医院迁建项目监理单位管理办法》,督促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职责,强化项目监管;金海置业有限公司已根据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对金融新天地项目中标监理单位及其单位总监进行了处罚,督促监理单位履职尽责。

4.关于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的问题。市交通控股集团已督促海通公交公司将多计的19.12万元工程款扣除。

5.关于未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的问题。市体育局按要求完善了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已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单独核算。

(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风险管控有待加强,国有资产存在潜在损失的问题。市金融控股集团已启动司法程序,对连云港某塑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并采取资产保全措施;同时,协同其他股东积极推动该公司复产。目前,该公司正拟定复产方案以对接复产所需的人财物等资源。

2.关于超限额发放网络贷款的问题。市金融控股集团已督促市融诚金融公司立即对相应存量网络贷款业务进行化解,市融诚金融公司已完成超限额业务化解,并通过地方银保监局、金融办联合行政核查。

3.关于违规从事开展相关金融业务的问题。市信用再担保公司已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并完成工商注册,目前已具备融资性担保业务资质;市金融控股集团已督促安德典当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行业规定程序与权限开展典当业务。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市政府不断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加大整改力度,市审计局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进行跟踪督查,促进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