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交通出行> 服务资讯

交警向全市学生及家长发出倡议 规范驾乘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

  • 时间:2023-08-25 09:58:16
  • 来源:连网
  • 阅读次数:
  • 字体:[ ]

秋季新学期开学在即,为了保障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市交警部门昨天晚间向全市发出倡议,要求学生和家长规范驾乘电动自行车,确保安全文明出行。

购买使用合规车辆。交警建议各位家长,选择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时,应自觉购买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切勿使用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等违规车辆。购买车辆后应依法办理车辆登记上牌,不得拼装电动自行车,不得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不得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交警指出,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应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做好行为示范引导。驾驶电动自行车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杜绝闯红灯、闯禁区、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接送孩子时,家长及学生均要佩戴安全头盔。

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交警提醒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日常教育监管,未满16周岁的,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年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上学放学的,要主动督促其佩戴好安全头盔,严禁非法改装、飙车炫技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和家长、学生共同培养和营造规范驾乘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和氛围,为新学期孩子们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