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自行车的连云港人请注意!
根据国家部委以及省政府相关规定,结合2019年4月15日贯彻执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新国标”)和电动自行车强制产品认证管理(简称“CCC认证”),我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需要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安装全省统一制式的新电动自行车号牌。在国家公告范围内的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需要到属地车管所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并悬挂摩托车号牌,凭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才可以驾驶上路。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未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不收取任何费用。
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现场提交材料,交验车辆。受理、采集信息。工作人员对符合规定的车辆当场发放号牌,完成登记。
除公安电动自行车上牌点
还有以下社会登记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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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道路上驾驶
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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