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高品质住宅新标准“上线”

  • 时间:2023-12-24 10:02:07
  • 来源:连云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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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1.6米进深的阳台、超3.15米的层高、花园式住宅……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提升我市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政策支持、规划设计、施工建造、查验交付、物业运维等方面,全面提升高品质住宅项目在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的全周期开发建设水平。

“现在居民的住房观正在从‘有房住’向‘住优房’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快推进我市高品质住宅建设,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规范和提升住宅规划建设全过程管理,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展现我市美丽山海港城形象。

根据《意见》,我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滨海特色风貌建筑设计导则,原则上划定一类高品质住宅引导区和二类高品质住宅引导区。其中一类区为市区核心区以外,位于风景区和历史文化街区等特色地区,包括海州老城区——孔望山新城片区、凤凰山周边、花果山南片区等非主城区沿山地块;二类区为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齐全的城市核心区域,包括海州高新片区、开发区几何中心、连云区连云新城区域等范围。

根据高品质住宅引导要素标准,屋内将更高更宽敞,屋外环境将更优美宜人:在一类区,容积率不高于1.0,低层建筑密度不应超过33%,停车标准每户可停2辆车,绿地率大于35%,建筑高度首层层高不大于4米,标准层层高大于3.15米,主要阳台进深宜大于1.8米,建筑风格符合所在区域城市总体风貌,结合沿山、滨海、临水特色,沿山建筑宜采用坡屋顶形式;在二类区,容积率不高于1.8,多层为主,建筑密度不应超过28%,停车标准每户可停1.5辆车,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高度层高大于3.15米,主要阳台进深宜大于1.6米,建筑风格符合所在区域城市总体风貌,结合沿山、滨海、临水特色,注重第五立面设计,屋顶及外立面设备、管线应进行遮蔽和美化、与主体统一设计施工。

除了居住环境的提升,《意见》针对市民关注的房屋质量和物业管理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关部门在施工管理环节将根据职责对项目高品质内容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并负责将高品质住宅建设的相关内容纳入日常质量监督工作。在工程验收环节实行综合验收制度,重点核实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中相关高品质指标的内容落实情况。交付使用后的管理环节,物业管理针对高品质特点遵循优质优价原则,采用市场调节价与购房人约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证高品质住宅的物业服务质量。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深入落实《意见》,迅速制定出台《高品质住宅规划建筑设计导则》《高品质住宅市政环卫园林景观设计导则》《高品质住宅施工质量品质提升指引》《优化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计算规则》等相关配套文件,全力推进我市高品质住宅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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