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备案登记
一、 基本信息
企业法人备案登记
二、 部门信息
灌云县行政审批局
三、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三楼149-152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8:30-12:00,14:00-17:00;冬季:8:30-12:00,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修改后企业法人章程或者企业法人章程修正案(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5、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提交(1)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转让的批准文件、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受让的批准文件。(2)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与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签署的转让协议(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划转的可不提交)。(3)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其他主管部门(出资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4)变动后的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提交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5)企业法人章程(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材料,如提供复印件的,请将原件交窗口查证。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暂无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企业法人备案登记
十、 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电话:0518-80632633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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