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补证
一、基本信息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补证
二、部门信息
海州区行政审批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0、11、12、13、14号综合服务全科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00; 春秋冬季 :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0518-80301234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受理条件: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符合相关法定要求。
五、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补证申请书
六、办理流程
(1)受理 0.1工作日 材料齐全
(2)审核 0.1工作日 材料齐全
(3)办结 0.1工作日 材料齐全
七、办理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十、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发布,第666号予以修改) 第十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规范性文件】文化部关于实施《〈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市函〔2012〕1916号)。一、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独资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设立独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报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审批,设立条件和申办程序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审批结果报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0301234
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投诉:0518-80322000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03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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