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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尸体进行解剖查验的批准

  • 时间:2022-11-08 11:15:43
  • 来源: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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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尸体进行解剖查验的批准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卫健委40号、41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下午14:00-17:00)。
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518-85868120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受理条件:需要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尸体进行解剖查验
五、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申请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8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9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进行尸体解剖查验
十、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卫生部令第17号) 第五十六条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经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可以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尸体进行解剖查验。《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卫生部令第43号令,200591日起施行)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为了查找传染病病因,对在医疗机构死亡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进行尸体解剖查验,并告知死者家属,做好记录。第六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对在医疗机构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对在医疗机构外死亡、具有传染病特征的病人尸体应当采取消毒隔离措施:需要查找传染病病因的,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进行尸体解剖查验。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518-85868120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投诉:0518-8586801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218.92.61.141:8081/epoint-web-zwdt/epointzwdt/pages/onlinedeclaration_js/onlinedeclaratio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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