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知识库> 民生保障

海州区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

  • 时间:2023-12-22 14:15:30
  •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 阅读次数:
  • 字体:[ ]

一、基本信息
海州区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海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08号残联综合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7月中旬-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0518-83083079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受理条件:1.具有本省户籍,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经国内专业医疗机构(三级综合医院、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县级以上残疾评定指定医疗机构,下同)诊断评估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的0-6周岁残疾儿童和孤独症谱系障碍(以下简称孤独症)儿童、7-14周岁肢体(脑瘫)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0-14周岁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后康复训练儿童,均可申请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服务。2.有条件的设区市可以放宽服务范围。
五、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告知结果
十、法律依据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2012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二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地方政府规章】《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3号)
【文件】《省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29号)
【文件】《省残联等六部门单位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残发〔2020〕23号)
【文件】《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规范》(苏残发〔2020〕33号)
【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残发﹝2017﹞32号)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3083079
监督投诉方式:0518-83083051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s://lyghz.jszwfw.gov.cn/jszwfw/publicservice/itemlist/showDetail.do?webId=79&iddept_ql_inf=1232070601427167XG4322088016000&ql_kind=20&iddept_yw_inf=1232070601427167XG432208801600001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除政务服务网外,无其他在线办理渠道。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