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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

  • 时间:2023-12-15 10:21:14
  •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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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海州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07号农业农村局综合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
办理时间: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0518-81581883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非依申请事项《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工作,并会同农业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业生态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定期提出农业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环境监测机构,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可以受地方政府委托承担农业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的技术鉴定和损失评估。
五、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其他
十、法律依据
《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1581883
监督投诉方式:0518-81581881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s://lyghz.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79&iddept_yw_inf=11320706014262626N432102001000001&ql_kind=10&iddept_ql_inf=11320706014262626N4321020010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除政务服务网外,无其他在线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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