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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 时间:2022-11-08 11:15:05
  • 来源: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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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一、单位概述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连委办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县乡村振兴局牌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县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扶贫工作规划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绿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标准化生产及建设工作。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承担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及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推广休耕轮作提高耕地地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制定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并按规定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的相关许可与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工作。指导和督办重大农业案件的处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协调海洋渔业生产安全搜救工作。组织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种子、农机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农业利用外资、农业走出去、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指导开放型农业发展,协助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加强行业源头监管,开展行政监督检查,指导、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与县交通运输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做好渔船检验相关衔接工作。

二、办公信息

通讯地址:灌南县人民中路集中办公区

邮编:222500

公开电话:0518-83968680

公开邮箱:暂无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5:00-18:00(夏季)

8:30-12:0014:30-18:00(春秋冬季)


三、领导分工
陈跃军
主持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和人事工作。
庞士军同志
负责局党委全面工作。 分管计划财务科、机关党建科。
吴先举
负责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及监管、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创建、两品一标申报等工作。 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朱军

负责现代畜牧建设、畜牧业结构调整、动物防疫检疫、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和应急处置、监管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渔业发展、渔业安全生产、渔业(渔港)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植物保护、农业污染防治、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分管畜牧兽医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渔业渔政科、项目招标采购办、县畜牧兽医站、县动物检疫所、县渔政监督大队、县水产技术指导站、镇动物防疫检疫所。

杨广华

暂不分工(市里借用)

吴明元

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节水农业灌溉工程项目建设、国家和省市级农业开发项目综合计划、农业围垦开发项目规划及行业管理、组织督查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及建后管护、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减灾、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等工作。分管农田建设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张凤楼

负责农机机械化生产、购机补贴、农机装备与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农机培训、秸秆还田、农机安全生产、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监理、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分管农机装备与监督管理科、县农机化推广服务站、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县农机培训学校。

徐莉

负责政务外宣、工青妇创文创卫等工作。

韩林同志:负责粮食生产、粮食资金补贴、农资监管、政策法规、粮种发展与管理、种植业技术推广、指导农药科学使用管理、依法行政、农药依法监督管理、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法治建设、“1+4”综合执法平台建设、联系农业保险等工作。分管种植业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县种子站、县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县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

跃天

协助陈跃军同志分管乡村振兴局部分工作。

张作梁

牵头乡村振兴考核,负责县委农办日常工作、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管理、农村改革试验区管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农民增收、农民负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管理、农村禁违控违、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等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分管农村综合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县农村产权交易所。
嵇东同志:负责乡村产业发展、一二三产融合、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创新创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招商引资、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信息化与对外交流、种业发展、农业公用区域品牌创建、产业富民、农村电商发展、菜篮子工程建设、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产业项目管理等工作。分管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科、市场信息化科、项目管理办公室、县园艺技术指导站、县农业生态保护站、县农广校、县耕地质量保护站、县农业信息中心。

金孝华

协助陈跃军同志分管办公室部分工作,负责局综合文稿审核、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与规划、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农政策研究、五项监管机制、万企联万村、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12345平台、互联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政务公开等工作。分管县农村财务辅导站。

程庆虎

协助陈跃军同志分管办公室部分工作,协助庞士军同志分管计划财务管理、机关党建工作;负责目标考核、预算编制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组织人事人才、意识形态、新时代文明实践、机关作风、纪检监察、档案管理、后勤、农业GDP核算、农洽会、农民丰收节、农村公共服务、内部审计、信访稳定、统战、双拥人武、离退休干部管理、关心下一代、农民体育运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分管局人武部、人事劳资科、审计督查办、县农护办、三口良种繁育场、堆沟农场、县良种繁育场、县水产供销公司。

王祥生

协助朱军同志抓分管领域工作。

四、内设机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牵头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指导全县农民体育运动;承担本部门技术职称审核申报和聘用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归口管理社团工作;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重要事项督办考核。

 联系电话:0518-83968680

计划财务科。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的政策制定;组织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协助做好农业补贴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农业保险的相关政策与建议,开展调查研究、专项检查和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518-83968680

(三)农村综合发展科(扶贫开发科)。

负责处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综合报告、重要文稿和指导三农工作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相关重大问题和政策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重要会议活动的协调保障和组织服务工作。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审核行业(系统)发展专项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协助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承担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农民增收有关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负责推进完善扶贫开发协调机制,组织协调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负责五方挂钩帮扶工作的组织落实;协助做好驻县帮扶工作队的组建、管理和考核,指导各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负责农村重点低收入群体、经济薄弱村扶贫政策的协调工作;研究推进扶贫改革工作,对全县扶贫工作提出政策性建议;制定全县扶贫开发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指导项目实施工作;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考核;配合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指导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负责督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机制的落实,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和第三方评估;指导扶贫统计监测和建档立卡工作;负责扶贫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信访工作。

联系电话:0518-83968680

(四)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开展农村社会事业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建议,并推动实施;承担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等有关具体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农业农村有关重点工作的综合考核;承担协调督促检查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工作;统筹协调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518-83968680

(五)种植业管理科

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粮食和园艺作物生产、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组织实施种植业发展重大技术措施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负责发展节水农业、设施农业、抗灾救灾、植物检疫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组织农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市、县现代农业示范区、产业园区建设管理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518-83968680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工作。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放管服改革、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行政审批办公,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负责行政审批综合办公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种子、农药、农机、畜牧渔业等有关行政审批事务,并限时办结。

联系电话:0518-83968680

(七)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科(市场信息化科)。

起草乡村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和监测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培育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负责农经统计有关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建议;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指导农产品营销促销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局涉外事务的组织、审核、报批;负责农业国际贸易、农业利用外资的指导管理;指导农业走出去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指导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推动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农作物、畜禽遗传改良计划,组织开展良种重大科技联合攻关,构建种业产学研融合创新体系;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联系电话:0518-83968680

(八)畜牧兽医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

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承担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和出入境动物检疫有关工作;负责建立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系统;组织开展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置技术的培训;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指导各地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工作。

联系电话:0518-83968680

(九)渔业渔政科

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植物保护;指导渔政渔港监督、渔业船舶管理等工作;承担重大涉外渔业事件处置等工作,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协调处理海洋、湖泊等水域的渔业安全搜救工作和渔业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指导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18-83968680

(十)农机装备与监督管理科。

承担农业机械化技术和装备发展工作;提出农机装备的技术规范  和发展要求;组织种植业、养殖业和设施农业的机械化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提出农业机械化、农用航空等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组织农业机械展示展览和业务交流;指导全县农机安全生产,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和监督道路外农机事故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开展道路外农机违法行为查处;组织实施农机具报废更新;负责全县农机维修行业管理、试验鉴定与质量监督、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联系电话:0518-83968680

(十一)农田建设管理科。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节水农业灌溉工程项目建设;拟订农田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和管理国家和省市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起草全县高标准农田开发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高标准农田开发项目实施行业管理;提出农田建设监督评价指标;组织督查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及建后管护工作;指导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开展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考评;承担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划定农业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联系电话:0518-8396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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