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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疗机构注册登记

  • 时间:2022-11-08 11:14:37
  • 来源: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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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注册登记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窗口办理

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连云区栖霞路111号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2:00,14:00-17:00; 春秋冬季:8:30-12:00,13:30-17:00。

咨询方式:0518-81888157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一)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三)投资不到位;(四)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五)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六)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七)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办理材料

连云港市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需设置审批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签字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下载附表填写)和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资产评估报告、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医疗机构房产权证明和使用证明、拟聘用医护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名单(下载附表填写)及相应的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递交申请材料审核受理现场勘查审批办结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十、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1888157         

监督投诉方式:0518-82311029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218.92.61.141:8081/epoint-web-zwdt/epointzwdt/pages/onlinedeclaration_js/onlinedeclaratio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http://218.92.61.141:8081/epoint-web-zwdt/epointzwdt/pages/onlinedeclaration_js/onlinedecla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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