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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时间:2022-11-08 11:14:38
  • 来源: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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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补发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窗口办理

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连云区栖霞路111号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0518-81888157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一)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三)投资不到位;(四)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五)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六)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七)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办理材料

医疗机构补发申请书

六、办理流程

递交申请材料审核受理审批办结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十、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1888157         

监督投诉方式:0518-82311029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该事项在政务服务网上的链接地址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http://218.92.61.141:8081/epoint-web-zwdt/epointzwdt/pages/onlinedeclaration_js/onlinedecla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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