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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 时间:2022-11-08 11:14:33
  • 来源: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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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二、部门信息

灌南县卫健委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灌南县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咨询方式:0518-83220660

四、受理标准

受理条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的对象是:我县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领取的需持相关证明;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

五、办理材料

1、申请人《申请表》

2、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本人“一折通”帐号复印件;

4、结婚证(1994年2月1日《婚姻法》颁布前末领证的,由村民委员会出具事实为夫妻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独生子女死亡的,需提供乡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经公安派出所核实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残疾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三级及以上。

六、办理流程

资格确认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的程序是: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审议并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镇政务服务中心初审并张榜公示10个工作日、报省、市级卫健委计生部门备案。独生子女死亡的,需提供镇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经公安派出所核实的死亡证明;独生子女残疾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三级以上。

七、办理时限

省级统一办理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发证

十、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3220660   监督投诉方式:0518-83896006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gn.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3&iddept_yw_inf=1132072433123280XM400052300500001&ql_kind=05&iddept_ql_inf=1132072433123280XM4000523005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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