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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20-0007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0-06-28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着力打造中国快递示范城市推动邮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20〕4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着力打造中国快递示范城市推动邮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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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着力打造中国快递示范城市推动邮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关于着力打造中国快递示范城市推动邮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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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着力打造中国快递示范城市

推动邮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邮政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为认真贯彻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邮政业发展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通过2—3年的努力,着力打造“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全面推动我市邮政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以下政策:

一、加强邮政快递园区规划建设

各县区要将邮政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邮政快递设施布局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安排邮政快递基础设施,做好有效衔接。根据地域区位、功能定位、发展水平等因素,结合城市共同配送需要,统筹规划建设具备集中仓储、分拣处理、快速集散、统一配送、商品展示等服务功能的现代化邮政快递(物流)产业园,着力构建以市区邮政快递园区为中心、国际邮件互换局为窗口、医药产业快递物流园为特色、各县区邮政快递园区为节点的“一心多极”邮政快递物流园区布局。在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园区时,应在园区内或周边安排仓储、配送用地。

鼓励再开发利用低效产业用地建设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快递(物流)项目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落实金融、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吸引快递企业入驻,促进行业集聚集约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

二、支持快递企业做大做强

对快递企业总部在我市设立的区域性总部、分拨中心、运营中心或者呼叫中心等区域性服务功能设施,所在县区要加大支持力度,建立从招商洽谈、协调服务、落地建设、竣工验收以及政策扶持的推进和服务机制。支持快递企业通过控股、收购、兼并、联合等多种方式进行资产重组,扩张业务规模。

对年快递业务量超过1000万件且年增幅30%以上的快递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奖励总额不超过60万元)。对快递业务规模居全国前列的快递企业在我市新增设立省级以上快件分拨中心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快递企业加大设备升级和技术改造,符合条件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快递企业购置或升级改造用于提升智能化水平的分拣、装卸等设备且年度投资额达200万元的,按新增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认真实施《连云港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将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市培训补贴范围,逐步实现快递企业全员持证。快递企业引入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符合条件的,享受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

三、实施邮政快递“两进一出”工程

继续推进邮政快递“进村”。推动实施“快递进村”工程,补齐农村地区快递短板,实现“村村通快递”。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利用自有电商平台大力发展农业电商。大力实施推进“快递+现代农业”金牌项目建设,被评为全国“快递+现代农业”金牌项目的,对服务该项目、年邮政快递业务量超300万件的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农村末端公共配送体系建设,推动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供销、邮政等部门与电子商务、快递企业在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方面有效衔接,鼓励末端公共配送多站合一、资源共享,鼓励村邮站、益农信息社等平台搭载快递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市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合作总社、邮政管理局)

重点推进邮政快递“进厂”。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嵌入工业互联网平台,拓展冷链快递、逆向物流、仓配一体化、即时直递等业务,扩大中高端和新型寄递服务供给,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推动快递企业与先进制造业协同发展,积极拓展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订单末端配送等服务新领域。鼓励邮政快递企业进驻制造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为制造企业提供一体化供应链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工信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

加快推进邮件快件“出海”。抢抓获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机遇,加快推进国际邮件互换局建设进程,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在自由贸易区、保税物流园区等区域内建设跨境快件物流中心,提供统一采购、仓储和配送等服务,形成与跨境电子商务相适应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提升快递物流企业服务跨境电子商务能力。落实国家邮政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优化措施,精简申报材料,公布办事指南,为企业申办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资质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市交通局、商务局、连云港海关、邮政管理局)

四、完善邮政快递末端服务网络

完善末端投递服务基础设施。将末端投递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每年度市政府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各县区要将智能信报箱、智能快件箱建设推广一并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项目统筹安排。在城市新建住宅项目时,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各级居住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的相关要求,规划建设与其规模相适应的邮政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场所,且满足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同期投入使用的要求。已建的居住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小区,应按照《物权法》规定,在征得业主同意的基础上,提供不低于25平方米的邮政快递服务场所。小于5万平米的居民小区,可结合物业管理设施或在居住街坊内提供与业主需求相适应的邮政快递服务设施、场所。高等院校等其他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面积适合的邮政快递末端服务场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发改委、教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邮政管理局)

鼓励快递末端集约化服务。鼓励建设可供多个快递品牌共享的智能信报箱、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点等公共项目,提升末端投递的集约化程度。对服务5个以上快递品牌的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在指定规划区域内的新增格口按照每个5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对新建格口总量超过1000个,并按照标准规范运营服务超过2年的单个住宅智能信包箱建设项目,按照每个格口5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住宅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对在社区、村新建运营符合要求的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点企业,服务5个以上快递品牌且站点数量达到15个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校园新建运营符合要求的、服务5个以上快递品牌、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点的企业,按照每个站点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

推动标准化门店建设。督促快递企业加大对自有快递末端网点的投入,改善快递网点设施,建设改造有统一外观标识、管理规范的快递标准化门店。对新建符合要求的标准化门店按照每个2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同一快递企业标准化门店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

保障邮政快递作业通行。按照《江苏省邮政管理局 江苏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快递服务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苏邮管〔2019〕158号)文件精神,市邮政管理部门指导邮政快递企业逐步将非标三四轮车更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并落实快递电动三轮车统一车辆型号、统一登记上牌、统一标识编号管理、统一工作人员服装样式、统一工作人员持证管理、统一佩戴骑行安全头盔、统一购置人员和车辆保险等“七统一”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全市邮政快递业务发展水平,对符合国家标准的快递车辆核发禁行区通行证,保障快递车辆合法通行。在邮政快递企业严格落实相关主体责任的前提下,由物业管理部门为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办理小区出入证,做好登记备案,相关人员持出入证件进入小区实施配送作业。(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公安局、住建局、邮政管理局)

五、推动行业绿色发展

鼓励快递包装循环利用,引导消费者自觉保护环境、低碳消费。快递末端网点和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的,按实际购置款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同一企业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减少封装胶带、传统塑料袋使用量和二次包装,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积极探索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新举措、新经验,建成“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继续推广使用电子面单,至2020年底,全市快递电子面单使用率达100%。(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

六、推动行业安全发展

加强寄递安全管控。建立健全邮政快递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邮政管理部门加强与公安、国安、交通等多部门联防联控,将寄递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寄递安全“三项制度”,加大收寄验视、实名寄递暗访巡查力度,通过信息化手段巩固和提升“三项制度”执行率。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邮政快递企业新购置X光安检机的,按实际购置款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台最高不超过6万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国家安全局、邮政管理局)

强化应急管理工作。修订完善快递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指导企业健全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逐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上下顺畅联动”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行业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行业不稳定因素的预警、研判和应对,及时做好相关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七、健全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邮政快递行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召集人,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安全局、连云港海关、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申创“中国快递示范城市”、促进邮政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邮政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市邮政快递行业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加强行业发展监测考核。建立健全全市电子商务与邮政快递物流发展监测、分析和预警机制,为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提供政策参考。将快递外发包裹数量纳入县区高质量发展考核目标任务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市目标办、商务局、邮政管理局)

落实经费保障。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3号)文件精神,承担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等相关职责,负责规划、建设、维护、运营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承担相应支出责任。将市邮政业安全中心工作经费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在年度预算中予以安排。落实市政府《关于邮政管理工作的会议纪要》精神,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对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创建、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申报以及行业发展相关规划编制等重大事项给予工作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邮政管理局)

以上措施涉及企业资金扶持政策遵循“享受不重复、就高不就低”原则,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所需资金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进行分担,具体事项由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参照本通知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关联阅读:《关于着力打造中国快递示范城市推动邮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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