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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06-00601
发布机构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发文日期 2006-06-20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市有关部门和县区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06〕9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006年市有关部门和县区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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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市有关部门和县区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6年市有关部门和县区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2006年市有关部门和县区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

 

一、2006年市有关部门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

(一)市发改委

1.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6%,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比2005年增加0.5个百分点。

2.编制完成《连云港市东部城区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修改完善《连云港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

3.制定服务业重点项目计划,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的落实。

4.承担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服务业目标考核,协调服务业的发展,推动主要工作的落实和发展目标的完成。

5.会同财政局牵头做好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按照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安排和使用好省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二)经贸委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15%以上。

2.会展业、仓储业、租赁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商贸流通业增加值增速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同步。

3.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增长15%以上。

4.编制完成全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

5.引进国内外著名物流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各2家入驻我市。

6.负责全市商贸流通业、现代物流业、会展业等综合管理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三)信息产业局(信息中心)

1.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增加值增长18%。

2.制定出台加快全市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发展政策措施。

(四)教育局

1.教育服务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同期服务业增速。

2.完成高教园区规划方案。

3.建立和完善全市教育信息网络平台。

4.负责全市教育服务业综合管理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五)科技局

1.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增速不低于同期服务业增速。

2.会同税务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苏发[2005]17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文件中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制定全市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措施。

(六)公安局

1.落实《若干政策》中“免收我省地方金融机构在以资抵贷、抵贷资产接受和变现办理资产过户、登记、抵押等事顶过程中所发生的机动车辆检测费和过户交易费。”和“对进入市区的物流配送车辆,公安交警管理部门优先发放货车通行证,为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的政策。

2.减少前置审批,研究清理不合理的市场准入条件。

(七)民政局

1.社区居民服务业和社会福利业增加值增速与服务业增速同步。

2.制定加快社区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发展措施。

(八)财政局

配合市发改委安排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和做好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和争取工作。

(九)人事局

1.引进服务业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50名。

2.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服务业各行业人才培养和引进规划。

(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社会保障业增加值增速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同步。

2.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较2005年增加1个以上百分点。

3.劳务中介服务机构和培训人数、社区服务从业人员比2005年增加10个百分点,培养服务业紧缺高技能人才较2005年增加2个百分点(其中技工学校培养增加2个百分点)。

(十一)建设局

落实《若干政策》中关于自来水价格的有关政策。

(十二)国土资源局

1.落实《若干政策》中“保障生产服务业项目用地,对现代物流、研发、工业设计等生产服务业项目用地实行与工业项目用地同等的供地方式”和“对列入服务业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优先安排用地计划,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的政策。

2.落实《若干政策》中的“列入服务业重点项目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要通过国有资产收益和土地出让金返还,商业用国有房产等有效资产划拨等形式增加国有资本金注入,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的政策。

(十三)房管局

1.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15%。

2.落实《若干政策》中“免收我省金融机构以资抵贷,抵贷资产接受和变现办理过户、登记、抵押等2项过程中所发生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产交易手续费”的政策。

3.完成房地产交易额32亿元,其中商品房销售额26亿元,二手房交易额6亿元。

4.制定出台加快全市房地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十四)交通局

1.交通运输业增加值增长12%。

2.落实《若干政策》中“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每辆货运车辆定额征收运输管理费”、“对营业性大型货车载质量20吨以上部分减半征收养路费、货物附加费、运输管理费;对不报停的载质量在10吨以上的货车可实行全年一次性包交养路费,优惠2个月,全年按10个月征收”、“对旅游定点车辆按全省统一的现行标准的下限征收客票附加费”、“建立旅游‘绿色通道’,全国各地旅游车辆的行驶路线和停车区域,在全省范围内均享受与当地客运车辆的同等待遇,不得歧视和限制。将列入红色旅游规划景点、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的连接道路建设纳入交通规划,参照农村公路建设予以补贴”的政策,并制定实施细则。

(十五)农业局

做好农村服务业发展的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十六)外经贸局

1.积极推进服务业利用外资和扩大对外开放。

2.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占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比重较2005年提高3个百分点。

3.建立并完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数据体系。

4.制定加快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措施。

(十七)文化局

1.促进文化娱乐业、新闻出版业快速发展,文化娱乐业、新闻出版业增加值增速与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同步。

2.推进文化事业的管办分离,推进经营类文化事业单位改制,加强公益类文化事业单位内部运行机制创新,加快文化事业领域资源整合,积极培育文化市场。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比重比上年明显提高。

(十八)广电局

广播、电视以及广播电视传输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

(十九)卫生局

1.卫生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

2.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新建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城市新型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社会资源投入医疗的数量比上年明显增加。

3.协调做好东方医院、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4.制定出台全市加快卫生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二十)体育局

1.体育系统内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

2.推进体育体制改革,培育体育消费市场,积极发展体育产业。2006年承办省级以上体育赛事2次。

3.完成市体育馆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开工建设。

4.制定加快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二十一)统计局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按照国家标准(GB/T754-2002)建立服务业统计季度报表制度。

2.负责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商务服务、信息服务、旅游、文化等行业和领域的统计体系建设。

3.季后十五日按照国家标准(GB/T754-2002)负责全市服务业相关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二十二)环保局

做好全市环保服务业的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二十三)粮食局

1.实现系统内营业收入增长12%以上。

2.新海粮食物流中心项目年内开工。

(二十四)物价局

1.根据物价管理权限,认真落实《若干政策》中涉及价格扶持的有关政策。

2.落实《若干政策》中“全面清理涉及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各种资格认证、考试、培训等收费价格”的政策,根据省物价局重新确定的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制定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和其他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

4.落实服务业重点项目享受《若干政策》中的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并做好督查工作,确保用足用好、执行到位。

(二十五)旅游局

1.旅游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上升1个百分点。

2.旅游总人数和总收入分别增长16%和17%。

3.旅游大厦开工建设。

4.按要求完成对旅游业发展指标的考核。

(二十六)港口管理局

1.完成“港口总体规划”修编并上报交通部、省政府。

2.协调服务港口“一体两翼”战略实施。

3.推进中韩客运码头工程建设。

(二十七)国税局

落实《若干政策》中涉及国税的有关政策,并制定实施细则。

(二十八)地税局

1.服务业税收增长15%。

2.落实《若干政策》中涉及地税的有关政策,并制定实施细则。

(二十九)工商局

1.落实《若干政策》中涉及市场准入的有关政策,并制定实施细则。

2.落实《若干政策》中“除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抽取商品检查,须支付商品货款”的政策。

3.支持区域性产品交易中心和新型产品交易市场集群建设。

(三十)质监局

1.落实《若干政策》中“除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质监部门对企业抽取商品检查,须支付商品货款”的政策。

2.负责全市服务业标准化和服务质量推进工作,加快服务名牌培育,力争2006年有2家以上服务企业获得省级服务质量奖。

3.制定出台加快全市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政策措施。

(三十一)供销社

1.配合经贸委实施“万村千乡”工程,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促进经营连锁网点建设,新增生活资料连锁网点10家,生产资料连锁网点20家。

(三十二)人民银行

1.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2%。

2.服务业贷款比重占全市金融机构贷款总额达30%以上。

(三十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建立和完善大通关制度,业务部门实行“5+0.5+0.5”工作制,港口业务实行24小时全天候通关服务,提高验放通关速度。

(三十四)海关

1.实行“5+0.5+0.5”工作制度和预约加班制度,提高通关速度,确保货物进出口通畅。

2.支持连云港保税物流中心建设,积极协助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十五)港口集团

1.吞吐量完成7000万吨。

2.集装箱完成130万标箱。

3.配合做好保税物流园区争取工作。

(三十六)民航站

1.完成旅客吞吐量10万人次。

2.制定出台加快建设我市空港物流中心政策措施。

3.力争实现航空口岸开放。

(三十七)电信公司

1.电信营业收入增长18%。

2.新增宽带用户1万户。

(三十八)移动公司

业务收入增长15%。

(三十九)联通公司

业务收入增长15%。

(四十)邮政局

邮政业务总收入增长10%。

(四十一)烟草公司

1.完成卷烟销售11.6万箱,完成利税增长11%。

2.完成烟草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四十二)物产集团

1.万联农产品物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开工建设。

2.集团营业收入增长12%。

3.国际商城一期A段改造完工。

(四十三)商业资产管理公司

1.实现系统内销售总额增长12%。

2.初步形成系统内现代商业流通体系格局。

(四十四)振兴集团

实现营业收入2.42亿元,增长12%,实现利润1700万元。

(四十五)海通集团

1.实现客货运转营业收入2亿元,实现利润100万元。

2.完成城南客运站规划定点、方案设计和征地工作。

3.开工建设集装箱物流中心。

(四十六)金海投资公司

1.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

2.完成国际商务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开工建设二期工程。

(四十七)供电公司

落实《若干政策》中关于用电价格的有关政策。

二、2006年县区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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