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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12-00018
发布机构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发文日期 2012-03-31
标 题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金融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发〔2012〕4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012年全市金融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实施。
时 效 根据《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文件下载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金融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金融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2年全市金融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2年全市金融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金融产业发展,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全市金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沿海崛起,实现新的跨越为统揽,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深化金融改革、健全金融体系、促进金融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为着力点,努力提升金融业的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主要目标

(一)融资目标。力争全年新增贷款180亿元,同比增长23 %;力争2家企业上市,融资30亿元左右,2家企业向证监会上报上市申请材料;5家企业发行债券,融资30亿元左右;力争中小企业担保贷款在保余额突破180亿元,同比增长15%。

(二)机构建设目标。力争引进3家以上金融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组建农村商业银行2家;新设村镇银行1家;新设小额贷款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10家;组建或引进风投创投机构不少于2家。

(三)金融产业发展和金融创新目标。力争当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65亿元,增长27%以上;保费收入40亿元,保险深度达2.5%,保险密度816元/人;每个大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力争推出1个以上金融创新产品,力争金融创新产品融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

三、工作重点

  (一)努力扩大信贷总量,优化信贷结构

  1.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全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和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充分利用好货币信贷政策,难中求进、积极作为,切实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信贷需求,力争贷款余额达到1268亿元,增长16%以上。

  2. 突出信贷投放重点。进一步发挥金融资源配置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始终坚持把服务和保障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作为信贷投向的重点。重点保证《连云港市沿海开发五年(2011—2015年)实施意见》明确的180个重点项目建设金融需求。支持双千双百工程,打造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石化、冶金等千亿支柱产业,加大对信息技术、节能环保和海洋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的支持。

  3. 优化信贷投放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三农支持力度。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增量不低于2011年,增幅不低于贷款平均增幅。力争到2012年末,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600亿元,涉农贷款余额达到400亿元。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产品,畅通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绿色通道。适当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实行适度宽松的市场准入、弹性存贷比政策。发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加大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域小型微型企业以及购置大中型农机具的信贷投放。加大对科技型农村企业、科技特派员下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农业科技专利质押和林权抵押融资业务。加大对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推进下岗再就业助贷、新生代农民工创业助贷、大学生村官创业助贷、扶贫开发金融帮扶、妇女创业就业助贷等民生金融工程,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发展。

  (二)加强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做大做强我市金融主体

  1. 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和培植力度。年内力争引进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农村商业银行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推进江苏沿海发展银行组建步伐。推进国家开发银行、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我市优质大型企业设立集团财务公司。鼓励证券、保险、期货、信托、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
    2. 加大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力度。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步伐。积极推动东方农村合作银行改制,实现东方农村商业银行年内挂牌开业;争取灌云农村合作银行完成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争取东海、灌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加快培育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实现赣榆县村镇银行挂牌开业,全市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积极推动赣榆农村商业银行临沂村镇银行设立工作,实现我市金融机构走出去零的突破。年内新组建10家小额贷款公司,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超20亿元,累计放款突破30亿元。出台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管理办法,规范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批设和监管。

  3. 强化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加快推进全市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培育一批规模较大、抗风险能力强、信誉度高、资本金过亿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条件。鼓励担保机构积极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省市再担保机构对接合作。切实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定完善监管办法,建立分类评级制度,健全行业自律机制,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规范发展。

  4. 加强金融中介和投资机构建设。大力发展为金融业提供服务的证券资信评估、资产评估、会计、审计、律师、保险代理等中介服务组织,年内新增金融中介服务机构5家以上。吸引国内外股投、风投、创投来我市开展投资业务,为我市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推进区域金融投资和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
  (三)推进多元化融资,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
  1. 大力推进企业上市。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改制一批、上市一批的总体要求,完善企业上市工作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和组织推进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融资。不断充实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对优质企业重点扶持。力争上市后备企业达到30家,辅导4家,改制4家。

  2. 加快推进债券融资。开展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试点工作,建立区域集优融资发展基金,出台直接债务融资引导办法。支持企业通过申报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方式,开展直接融资。年内力争发行连云发展集团二期企业债、新海连二期企业债、金桥盐化短期融资券、德邦兴华和佳宇电子企业集合债券。

  3. 加快投融资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国有投融资平台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建立政府主导、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吸引更多的外资和民间资本进入我市城市建设领域。优化国有投融资平台资产结构,加强现金流规划管理和信用建设,增强造血功能。鼓励市级投融资平台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不断增强资金实力和创新融资能力。加强对投融资平台规范化管理,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防范融资风险,促进投融资平台快速、稳健、长效发展。
  4. 积极推动保险业发展。充分发挥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和资金融通功能,不断丰富保险产品,优化保险服务。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推进力度,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强农民和农业的抗风险能力。扶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开展保险资金与重大项目的投资对接活动,积极利用保险资金支持我市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

  (四)加强金融创新,进一步增强金融业发展活力

  1. 强化科技金融创新。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技专项建设。鼓励商业银行新设、转设科技支行,实现农业银行开发区科技支行年内挂牌营业。支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基金,积极引导和鼓励信贷资源、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推动金融租赁公司为成长型科技企业提供研发、生产设备租赁。支持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园区或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的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积极争取开展科技保险试点,探索开展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品种,鼓励发展科技产品出口信用保险和商业信用保险。

  2. 推动航运金融创新。大力发展航运金融,加快引进、设立一批与航运金融相关的中介机构,培养、引进航运金融业务专业人才。支持港口集团与上海国际集团开展航运金融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开展物流信贷、信用证、仓单质押、船舶融资租赁、贸易融资、结算融资等业务。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展货物运输保险、船舶碰撞责任保险等航运保险业务。探索设立航运产业基金的可行性,支持港口和航运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以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质押、出口订单抵押等方式支持出口企业融资。

  3. 加快金融创新区和集聚区建设。加快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金融业务产品、服务方式创新,提升我市金融业发展活力。探索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以培育金融产业为主线、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重点,超前规划,分步推进,着力打造金融机构和财富管理机构集聚,金融后台服务和金融服务外包集聚,金融市场、人才和资金集聚的区域性金融集聚区,充分发挥金融集聚效应和辐射功能。

  4. 加强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城市新区、工业园区新设营业网点,增设自助银行,不断优化网点布局。完善现代化支付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银行卡网络系统、电子缴税入库系统、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大力推进银行卡产业发展,推进货币电子化进程,逐步提高刷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在农村地区深入推进支付结算快通工程,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确保到2012年底行政村全覆盖。大力推广支付密码,防范结算风险和金融诈骗。

  (五)加强金融生态建设,优化投融资和金融发展环境

  1. 加强金融生态县建设。加大金融生态县创建工作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金融司法环境、行政服务环境、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金融生态建设长效机制。年内力争新增1家金融生态优秀县。

  2. 强化政金企沟通合作。加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沟通合作平台及机制建设,探索筹建融资服务中心。建立经济综合部门与金融机构的交流协作机制,加强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与金融政策的衔接协调。完善项目融资信息沟通和推介制度。建立重大项目及资金需求资料库,筛选包装项目,多渠道推进银企合作。建设连云港市金融网暨银企合作网,努力打造政府部门发布投融资信息、金融管理部门窗口指导和银企沟通合作的网络平台,拓展和提升政银企沟通合作领域和效率。加强与省级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组织连云港市沿海发展暨重点项目金融对接汇报会,强化银政银企合作。

3. 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制定防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构筑金融风险防火墙。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完善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整顿规范各类超范围经营的担保公司和理财公司等,坚决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金融活动,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金融工作汇报,研究金融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金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负责日常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完善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贷投放月调度例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信贷投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健全政策支持和激励机制。围绕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研究制定金融创新区、金融集聚区建设相关政策,出台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的意见,逐步完善金融业发展的配套政策。落实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激励政策,对成功上市的企业、引进的金融机构和高端金融人才及为此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建立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尽快出台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扩大创业投资引导资金规模,充分发挥其对创业投资的杠杆撬动作用。强化对金融工作的目标考核和激励,修订完善金融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办法,制定保险业考核办法,完善对县区政府金融工作考核机制。

  (三)加强金融监测和统计分析。建立健全金融监测统计和综合分析的平台机制,为市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支持。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负责信贷投放、社会融资总量、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各类数据监测分析;连云港银监分局负责异地银行业贷款、银行业风险管理、投融资平台贷款数据监测分析;由市政府金融办负责证券业、企业上市和小额贷款公司数据监测分析;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创业投资和企业发债数据监测分析;市经信委负责融资性担保公司数据监测分析;市国资委负责市国有投融资平台运行数据监测分析;市委农工办负责农民资金互助社数据监测分析;市商务局负责典当行数据监测分析;市工商局负责投资、理财公司数据监测分析;市农委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数据监测分析;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保险业数据监测分析;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报送本单位重点项目贷款、亮点工作以及上级政策调整变化等信息和数据。上述数据和情况分析由各有关部门、单位每月12日前报送市政府金融办综合汇总,形成金融形势分析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并下发各相关部门,实现金融信息共享共用,更好地促进我市金融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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