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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10-00481
发布机构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发文日期 2010-04-30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0〕5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国办通知精神扎实做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36号)总体部署和要求,为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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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国办通知精神扎实做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36号)总体部署和要求,为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拓展和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努力构建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和保障网,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事故处理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系统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管理,促进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持续下降,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预防为主,着力抓好事故防范工作

1.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坚决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技改和新建项目安全准入关。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全市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标准、行业准入门槛和从业资质要求,强化源头管理,严格监管措施,引导化工企业入园进区,全面提高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2.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连政办传〔201039号)要求,集中2个月时间,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化工、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煤矿与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切实提高本质安全度。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建设,继续治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车运营,全面落实上海世博会期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沪通行证制度,督促危险化学品收发货单位严格查验运输车辆、人员相关证照,做好收发货登记,实施责任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源头控制防线。同时,加强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控,对危险品船舶严格实行限时通过世博会核心管制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强化对重点建设项目业主、施工队伍和现场的管理,严防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整治。水上交通、海洋渔业、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民用爆破、水利、旅游、教育、卫生、森林防火、冶金、船舶修造、电力、铁路、民航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3.抓好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治理。认真组织新一轮重大危险源普查,全面掌握底数,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起企业、车间、班组、岗位四级隐患排查网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分类处理,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措施,限期整改;继续实施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原则,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突出抓好一批重大隐患的治理,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加强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二)突出行政执法,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检查,依法查处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严肃处理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要把日常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相结合,在关键环节、重要时期和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要抓好上海世博会、高温、国庆黄金周、汛期、雨雪冰冻天气等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加强监管,确保措施落实到位。注重防范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设备、工艺落后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易地转移,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2.加大执法力度。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推进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真正树立起安全生产执法权威。各级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安、交通运输、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城乡建设、工商、监察、安监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继续严厉打击七类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对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坚决取缔;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停产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关闭。对取缔关闭后又擅自生产、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及停产整顿期间违规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依法处理。同时,加强跟踪执法,确保执法效果。

3.严肃事故查处。建立和完善事故查处审查备案、事故预警约谈、事故责任追究、事故警示教育、公布事故单位黑名单和安全生产形势公告等6项事故管理制度。要按照四不放过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要深刻吸取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完善有关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突出落实责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责任网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领导体制、运行机制和责任体系,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和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指导督促企业特别是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2.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要建立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监督与指导。

3.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制订和明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范要求,坚持关口前移,严格行业准入条件,加强日常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夯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治理整顿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问题。

4.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范围,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行业(领域)、地区和企业,充实责任书内容,使责任更加具体、更加明确。严格通报和考核奖惩制度,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加大工作督导力度。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突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1.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结合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县()安监部门要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力量,要加强乡镇安监队伍建设,把安全监管职能落到实处。通过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监管作用,切实把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基层和每一个企业。各县区要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连安〔20102号)要求,抓好试点,逐步推开。

2.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0年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关键的一年。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一年打好基础、两年初步完善、三年基本规范、四年全面达标的目标要求,通过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等活动,引导企业将安全标准化融入日常安全管理之中,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机制,着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二级达标考评工作,积极探索冶金、金属非金属矿山、机械制造、船舶修造、建筑等行业标准化管理路子。积极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加大安全设施、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更新力度,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持项目建设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保证企业达到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积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继续推进列入十一五规划的重点科研攻关、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工程。要在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抓紧研究编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

4.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平台,构建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灵敏的工作机制。依托现有救援资源和专业队伍,进一步整合各方面的抢险救援力量,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有重点地开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着力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推进化工集中区消防站建设,确保到2010年底全市所有化工集中区全部建成符合规划要求的专门消防站,提升化工集中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五)突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各类人员安全素质

1.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掀起宣传热潮,营造有利于推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良好工作氛围。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进厂矿、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2.全面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按照《关于在全市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连安〔20101号)的要求,把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作为衡量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标准,在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与场所全面展开。2010年底规模以上企业“13”安全监控体系覆盖率达100%,重点行业小企业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的覆盖率30%以上。结合开展学习白国周煤矿班组管理法等活动,以加强班组建设为重点,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力争用三年时间全市标准化企业的生产班组达到安全合格班组标准。

3.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力度。进一步完善市、县安全培训体系,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使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管理水平、岗位操作技能、安全法律意识、自我防范能力得到普遍提高。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素质。重点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特别要注重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加强对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继续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培育推广一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

4.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开展以争当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继续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竞赛,大力推进安全监管监察金安工程信息化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恪尽职守、勤政廉洁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不断提高监管监察人员的履职能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解决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激发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着力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至5月上旬)

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通知明确的三个突出三个加强和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强调的六个着力工作要求,按照连云港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抓紧研究制订具体的贯彻落实方案和工作措施,做到重点突出、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上旬至11月中旬)

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地区、行业(领域)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指导和检查,对活动开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集中梳理、集中整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督查总结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底)

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进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制和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是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举措,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安全保障的内在要求,也是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推动新发展的必然选择。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清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有效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部署的2010年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列入本年度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领导与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市安委会主任为组长,市安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保证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周密部署,强化督查指导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办通知提出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政策措施,以三个突出、三个加强为重点,紧密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贯彻落实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逐项抓实抓好。要根据国办通知中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把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化、明细化,真正落到实处。各级安委会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作用,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要加大对重点地区、工作进展缓慢地区和重点企业的检查。对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掌握动态,加强信息反馈

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并上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情况,要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1515前,报送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2625925前,报送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每季度阶段性工作总结;

31125前,报送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年工作总结。

 

              

 

 

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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