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20-0029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0-12-10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贯彻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20〕7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云港市贯彻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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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20〕79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贯彻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贯彻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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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云港市贯彻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49号)精神,充分发挥体育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体育强市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守正创新、依法治体、开放融合,持续提升体育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大力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发挥积极作用,为推动体育强市建设、让体育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性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建立与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体育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体育改革创新取得新成果,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体育产业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进展。

到2035年,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体育强市,实现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公共体育服务优质高效,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8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超过95%;青少年身体素养显著提升,健康状况明显改善,95%以上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每人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竞技体育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三大球”与基础大项等实现均衡发展,在全省的位次明显提升;体育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对全市国民经济增长贡献率不断提升;中华体育精神传承发扬,体育文化感召力、影响力、凝聚力不断提高。

到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市,人民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体育综合实力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体育成为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显著标志。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体育公共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各级政府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推进健身人群均衡发展。

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将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区域发展规划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合理利用空置场所、小区空地、公园绿地、建筑屋顶等,建设体育场所,实现城乡“十分钟体育健身圈”。依托地方自然资源禀赋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打造连云港山海休闲体育城市。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推进公共休闲场所健身设施对社会开放。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持续打造“港城健身大联动”活动品牌,开展全民健身日等参与性强、普及面广、特色鲜明的健身比赛和活动。面向基层,创建“一县(区)一品”特色队伍和特色活动。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面向全民的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评定体系。扶持推广各类民族民间民俗传统运动项目,推动“冰雪运动”发展。建立群众性竞赛活动体系和激励机制,探索多元主体办赛机制。

提供科学有效的健身指导。推进体育协会改革,加强单项体育协会实体化建设,完善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积极组织、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健身活动。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健康评价公益服务活动,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为科学规划全民健身工作提供依据。

推动健身人群均衡发展。制定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农民、职业人群、残疾人等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促进青少年提高身体素养和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大在职人群公共体育供给提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职人群全民健身参与度。指导和加强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作,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完善公共健身场所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健身提供便利。积极推进体育健身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不断扩大有组织健身人数,统筹兼顾各类人群健身需求,实现人群体育的均衡发展。


(二)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推进竞技体育全面振兴

构建科学合理的训练体系。坚持重点布局,集约发展。优化青少年竞技体育项目布局,明确重点,分类指导,推动优势项目、合作项目、重振项目和新兴项目协调发展。完善政府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坚持开放办体育,创新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学校、县区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的积极性,综合评估竞技体育项目发展潜力和价值,统筹各项目发展,建立竞技体育公共投入的效益评估体系。

建立科学的竞赛体系。深化青少年竞赛体制改革,调动各级、各训练主体的积极性,发挥体育竞赛对青少年业余训练的导向作用,引导全市竞技体育项目发展。以校园篮球、足球、排球为重点,精心打造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发现优秀后备人才,健全后备梯队。申办第21届省运会,推动我市竞技体育全面、均衡发展。

全面推动足球、篮球、排球运动的普及和提高。积极落实“三大球”发展计划,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三大球”训练、竞赛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三大球”训练、竞赛的科学化水平,提高“三大球”发展市场化、社会化水平。

加强业余训练人才培养。指导各级各类体校提高办学质量,加强各级各类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建立优秀运动员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绿色通道,扩大选材面,严格选材标准。完善“训科医管一体化”机制,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化水平。深入开展教练员分类培训,充分发挥经验丰富的资深教练员作用,注重培养、借智和引进相结合,依托体育高等院校,提高年轻优秀教练员专业水平和带队能力。研究制订高水平人才引进政策,加大高水平教练员引进力度,提升全市教练员整体水平。

(三)加快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完善体育产业业态,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运营、体育培训等体育服务业,拓展体育旅游、体育创意、运动康复等新兴体育服务业,引导企业丰富体育服务内涵,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努力提升体育服务业水平。支持体育用品业创新发展,开发一批技术领先、绿色环保、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引导体育用品企业从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营销推广、运营服务等领域延伸,培育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体育用品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和体育服务综合体。

改善体育产业发展环境。推进简政放权,创新管理方式,激发体育发展活力。加强规划、政策、标准引导,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体育市场环境。推进经营类体育事业单位改革,推动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部分公共体育服务项目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体育赛事。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为赛事活动举办提供服务。

打造山海休闲体育赛事品牌。围绕活力动感城市和“一带一路”主题,继续办好亚洲杯暨“一带一路”铁人三项、徐圩马拉松等国际重大体育赛事,积极承接全国和省青少年U系列赛事及健身秧歌、广场舞、拔河、海钓、海泳等群众性赛事,扶持海滨、山地马拉松和自行车等品牌赛事,培育滑翔伞、龙舟、帆船等具有发展潜力的体育赛事。


扩大体育消费。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体育消费粘性,丰富节假日体育赛事供给,激发大众体育消费需求。拓展体育健身、体育观赛、体育培训、体育旅游等消费新空间,促进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创新体育消费支付产品,推动体育消费便利化。支持各地创新体育消费引导机制,激发县域体育消费潜力,活跃农村体育消费市场,拓展夜间特色体育消费,培育数字体育、在线健身等消费新业态。创建省级、国家级体育消费试点城市。

促进体育融合发展。促进体育与健康、养老、教育、文化、旅游、传媒等行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康体服务,鼓励企业投资运营运动康复医院。深化体旅融合,打造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和精品线路。建设智慧体育,推动体育产业与电子商务相结合,加强体育场馆智能化建设,提升体育服务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引导有条件的县区打造体育创意产业园、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和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

(四)繁荣体育文化,助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深入挖掘中华体育精神,将其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精心培育和发展体育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文化。完善体育荣誉体系,鼓励社会组织和单项体育协会打造褒奖运动精神的各类荣誉奖励。倡导文明观赛、文明健身等体育文明礼仪,促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

传承中华传统体育文化。加强优秀民族体育、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推广和创新,推进传统体育项目文化的挖掘和整理。开展体育文物、档案、文献等普查、收集、整理、保存和研究利用工作。开展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推动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

推动运动项目文化建设。挖掘体育运动项目特色、组织文化和团队精神,讲好以运动员为主体的运动项目文化故事。培育具有优秀品德和良好运动成绩的体育明星,组织运动队和体育明星开展公益活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以各类赛事为平台,举办以运动项目为主要内容的文化活动、文化展示,打造“一带一路”精品体育旅游赛事和线路。

三、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广泛参与、群众共建共享的公共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政府做好宏观规划、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体育、发改、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科技、民政、外事、住建、资源、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和单位通力协作,按照职责,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实现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县区和市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推进各项政策落地,实现政策叠加效应。各级政府要将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把体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力度,制定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指导性目录,规范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

(三)健全绩效评估。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体育赛事、体育市场经营等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服务。做好体育强市评价指标的分解细化,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加强监督检查。

附件:体育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附件

体育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

为推动体育强市建设,近三年重点实施以下九项工程。

(一)全民健身活动普及工程

1.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制定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打造“港城健身大联动”活动品牌,依托传统节日、体育赛事、重大庆典活动,办好全民健身日、农民体育节、老年人体育节、社区体育节、职工运动会、青少年系列比赛等活动,扩大健美健身、健身秧歌、拔河等项目的品牌效益,创建“一县(区)一品”特色队伍和特色活动,每年开展面向基层、参与性强、普及面广、特色鲜明的健身活动150项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1%以上。(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市体育总会,各县区)

2.促进青少年健身活动普及。全力推动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完善青少年体育联赛制度,每年举办全市三大球、田径运动会等青少年比赛15项以上。推动班级、年级、学校建立运动队,定期开展训练、比赛,每年举办校达标运动会,开展课间操、“冬锻三项”等活动,确保学生在校每天体育活动时间达到1小时以上,掌握2项以上可以终身锻炼的体育运动技能。青少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到93%。(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县区)

3.推动健身人群均衡发展。

实施《江苏省在职人群健身指导纲要》,加大在职人群公共体育供给,提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职人群健身意识,发挥职工文体活动阵地和职工体育组织的作用,普及广播体操、工间操,推广球类、游泳、健身气功、健步走(跑)、骑行、健身、瑜伽、广场舞等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项目。实施《江苏省老年人科学健身纲要》,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办好老年人体育节。指导和加强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作,强化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和培训。完善公共健身场所无障碍设施,增设全人群健身器材,为残疾人健身提供便利。积极推进体育健身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不断扩大有组织健身人数,统筹兼顾各类人群健身需求,实现人群体育的均衡发展。(市体育局、市级机关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体育总会,各县区)


(二)健身设施惠民工程

1.推进大型体育设施完善配套。落实《连云港市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布局规划(2017-2030)》,建成市全民健身中心(南广场)城市体育综合体,建成郁洲健身中心(原卫校地块)、海州区全民健身中心、灌南县体育中心,完善东海县、灌云县、赣榆区体育中心、连云区全民健身中心配套。鼓励建设集健身、餐饮、住宿、体育商品销售等于一体的城市体育综合体。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完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体育设施。引导各类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资源局,各县区)

2.推进基层体育设施提档升级。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新建居住区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规范执行,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完善城市“十分钟体育健身圈”服务功能,推动乡镇(街道)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行政村(社区)建设体育活动室、多功能运动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9平方米。(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资源局,各县区)

3.打造连云港山海休闲体育城市。推进公共休闲场所健身设施建设,合理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空置场所等,建成80个有一定规模、服务功能较为完善的体育公园,健身步道总里程达1000公里。利用健身场地、小区空地、广场、绿地等,推进晨晚练点遍布城乡。配备必要的设备,提供专业指导,全市健身晨晚练点达到5000个。建设山海资源型体育场地设施,积极开发滨海资源,建设滨海健身步道、体育健身长廊、体育沙滩公园,开展游泳、快艇、游艇、帆船帆板、沙滩排球、水上摩托艇、沙滩足球等滨海休闲体育活动。以云台山为重点,建设健身绿道、户外营地,打造以森林、山地为一体的森林体育公园,开展滑翔伞、登山、山地马拉松、山地自行车、定向运动、攀岩等山地休闲体育活动。沿东盐河、玉带河、大浦河等,打造城市休闲体育带,加快慢行系统(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健身驿站)、健身广场、健身路径、龙舟基地的建设。打造西双湖、月牙岛、塔山水库、潮河、硕项湖等湖岛生态休闲体育圈,增加体育基础设施,开展龙舟、皮划艇、徒步、骑行、垂钓等体育活动。(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资源局,各县区)


(三)科学健身指导工程

1.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注重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培训、管理,做到每个晨晚练点均配有3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一线指导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配发服装,加强管理,着力提高上岗到岗率。建立体育教练员、裁判员数据库,建立不同层次、不同项目的健身专业人员目录,定期为健身群体提供志愿健身指导。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为健身场所培养更多更好的职业健身指导员,为广大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体育总会,各县区)

2.加强体育协会组织建设。推进体育协会改革,通过资金扶持、评估引导、规范管理,加强单项体育协会实体化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社团建设,支持协会组织组建体育俱乐部,不断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发展能力。实现体育总会、老年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乡镇、街道全覆盖。充分发挥体育组织的纽带作用,不断提高群众的健身意识,针对不同人群的健身特点和需求,积极组织、引导,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健身活动,提倡每名群众选择一项健身活动,加入一个体育协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鼓励和推动各级体育协会社团、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开展体育竞赛和活动。(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体育总会,各县区)

3.完善科学健身评价体系。组织第六次全省国民体质监测,开展第三次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超过93.3%。进一步完善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为群众开展体质测试。根据体质监测个体样本、医疗体检报告,出具运动处方。依托国民体质监测和测试,建立全民健身大数据库,科学采集、分类、运用数据,对特定人群进行长期跟踪、采集、分析、对比,通过数据评估健身效果,为推进科学规划全民健身工作提供依据。(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体育总会,各县区)

4.开展科学健身宣传教育。开设科学健身大讲堂,邀请体育健身专家、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等,开展科学健身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四进”活动,面对面开展健身项目普及推广。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开设专栏,提供优质的科学健身服务。(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区)

(四)业余训练体系构建工程

1.科学布局竞技训练项目。重点投入、全力保障,发挥“三大球”、田径投掷和拳击等项目优势。重振摔跤、举重、空手道等重竞技项目。推进自行车、赛艇和皮划艇等项目开展内外合作。逐步发展橄榄球、棒球、垒球、轮滑、高尔夫球、曲棍球、铁人三项、帆船帆板和手球等新兴项目。依托社会培训机构,以乒乓球、羽毛球、击剑和体操等项目为重点,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社会化办队模式,明确权利义务、管理权限、评估机制、经费支持和奖励政策。根据“突出优势、错位发展”的原则,统筹协调相关项目在各县区的布局。开展业余训练项目20项以上,训练人数1200人以上。(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区)

2.加强竞技体育阵地建设。完成市全民健身中心、郁洲健身中心建设,根据《江苏省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科学规划市体校布局,加大投入,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办公、教学、训练、生活等设施的完善和升级,把体校建成名副其实的竞技体育人才高地。强化市体育局训练中心、市体育运动学校、市体育场馆中心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形成机制灵活、资源共享的技术指导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为全市提供技术指导、科研服务和人才培训。建设好市体校、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高级中学三个国家级高水平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尽早建成国家篮球项目后备人才基地。(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区)

(五)体教融合发展工程

1.加强体育特色学校建设。推动业余体校与普通学校深度融合,以“三大球”、棒垒球、手球、橄榄球等集体项目为重点布局全市体教融合梯队建设项目学校,确保全市注册业余运动员在普通中小学就读全覆盖。推进“名校办名队”、“名队进名校”,根据学校的优势和特色,科学规划学校体育项目布局,加强体育传统校建设,稳步推广市队校办、市校联办运动队模式,实现市队校办、市校联办的运动队不少于30支。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一校一品、一精多品”格局。各县(市、区)开展5个以上体育特色项目,每个项目按照6:2:1比例创建小学、初中、高中学段衔接的体育特色梯队学校。创建省级体育特色学校(园)70所,其中3所优秀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示范学校、15所省级体操特色幼儿园、15所省级篮球特色幼儿园。(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区)

2.构建特色学校业余训练网络。加强市县联动、体教联动,支持和鼓励社团组织等社会力量进入学校参与业余训练,多形式、多渠道培养优秀体育苗子,实现资源共享。合理规划县级业余体校训练项目,每个县级体校承担省运会3个以上大项、5个以上小项的业余训练和参赛任务。因地制宜开展体育特色训练,逐步培育一批优秀县区、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形成连云区棒垒球、赣榆区手球等地区特色优势项目。(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区)

3.推动幼儿体育发展。制定和实施《连云港市快乐幼儿体育工程》,在学前教育机构和中小学校中广泛开展快乐体操、小篮球、小足球、少儿趣味田径等体育项目,将快乐体操与幼儿园的晨间锻炼等环节结合,以游戏方式把快乐体育课程融入健康领域教学内容,与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相关领域内容融合,培养幼儿体育运动习惯,提高幼儿身体健康素质基础,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培育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80%幼儿园开展快乐体操、小篮球、小足球项目,每个县区不少于2所学校开展少儿趣味田径项目。大力发展体育兴趣小组、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创建一批具有优势品牌的特色幼儿园和学校。(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区)

(六)业余训练质量提升工程

1.全面提高训练质量。瞄准选材、训练、比赛和人才输送各个环节,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健全以系统训练为核心、教练员为主导、尖子运动员为重点的质量体系。以训练大纲为基础,制定训练质量管理评估办法。全面推行年度训练大纲测试,进一步加强训练过程管理,对训练计划安排、训练手段与方法、营养与恢复和反兴奋剂教育等环节全程管控。鼓励走出去,加大外训的投入,通过外训和交流,检验训练成效;支持请进来,借智高水平的训练和指导,促进整体训练水平的跨越式发展。落实市政府与南京体育学院战略合作协议,采取集训代训、教练互派、联合培养等多种方式,深化双方多层次合作。(市体育局,各县区)

2.打造优秀尖子选手。进一步扩大选材面,严格选材标准,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化水平。认真研究体育人才成长规律,及早发现和确定重点优秀苗子,完善“训科医管一体化”机制,建立尖子人才选拔培养绿色通道,缩短成长周期。加强体育科研工作,对具备夺金实力的尖子选手及时筛选、甄别,强化训练、营养、伙食、恢复、外训等全方位服务,重点攻关、重点跟踪、重点保障。制订和落实优秀运动员激励政策。(市体育局,各县区)

3.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根据运动项目的状况和特点,深入开展教练员分类培训。充分发挥经验丰富的资深教练员作用,以老带新。注重培养、借智和引进相结合,依托南京体育学院等体育高等院校,选拔优秀年轻教练员到更高的平台见习和实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带队能力。采取短期培训、集训等方式,把市外高水平教练员请进来,现场传授和示范。研究制订高水平人才引进政策,根据运动项目发展需要,加大高水平教练员引进力度,提升全市教练员整体水平。(市体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区)

(七)竞赛体系完善工程

1.完善市、县(区)、学校三级竞赛体系。进一步深化青少年竞赛体制改革,发挥体育竞赛对青少年业余训练的导向作用。以锦标赛、调赛、联赛、专项运动会等为杠杆,调动各级、各训练主体的积极性。通过比赛,引导全市竞技体育项目发展,及时发现优秀后备人才,健全后备梯队。每年举办市级青少年比赛不少于30项。(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区)

2.精心打造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以校园篮球和校园足球为重点,以年度青少年体育比赛为载体,把青少年身体素质作为常规性测试内容,打造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积极开展训练营、夏(冬)令营等形式多样、方式灵活的青少年赛事和活动。(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区)

3.积极承办省级及以上的重大赛事。申办第21届省运会,通过承办和参加省级及以上锦标赛、冠军赛、邀请赛、交流赛等,让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在高水平的比赛和激烈竞争氛围中,开阔视野、了解对手,检验训练水平,发现自身不足,提高实战能力。(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

(八)体育产业提升工程

1.优化体育产业结构。适应市民体育消费新需求,完善体育产业业态,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运营、体育培训等体育服务业,拓展体育旅游、体育创意、运动康复等新兴体育服务业,引导企业丰富体育服务内涵,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努力提升体育服务业水平,到2022年,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60%,争创省级体育消费试点城市。支持体育用品业创新发展,鼓励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开发一批技术领先、绿色环保、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引导体育用品企业从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营销推广、运营服务等领域延伸,培育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体育用品企业。逐步发展职业体育,鼓励多元投入,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和大型体育场馆采取单独组建、合作联办、冠名赞助等方式参与职业体育发展。(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区)

2.改善体育产业发展环境。推进简政放权,创新管理方式,激发体育发展活力。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的体育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向社会开放。加强规划、政策、标准引导,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体育市场环境。在体育领域推动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政社分开和管办分离,推进经营类体育事业单位改革,推动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部分公共体育服务项目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体育赛事。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为赛事活动举办提供服务。(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各县区)

3.打造山海休闲体育赛事品牌。围绕活力动感城市和“一带一路”主题,继续办好亚洲杯暨“一带一路”铁人三项、徐圩马拉松等国际重大体育赛事,积极承接全国和省青少年U系列赛事及健身秧歌、广场舞、拔河、海钓、海泳等群众性赛事,扶持海滨、山地马拉松和自行车等品牌赛事,培育滑翔伞、龙舟、帆船等具有发展潜力的体育赛事。(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各县区)

4.促进体育融合发展。促进体育与健康、养老、教育、文化、旅游、传媒等行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康体服务,鼓励企业投资运营运动康复医院。引导有条件的县区打造体育创意产业园和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支持金融、地产、建筑、交通、制造、信息、食品药品等企业开发体育领域产品和服务。深化体旅融合,打造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和精品线路,培育体育产业特色县(区)、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智慧体育,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为基础,构建覆盖全市的“智慧体育”服务网络和平台,提升体育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推动体育产业与电子商务相结合,加强体育场馆智能化建设,完善场地预订、门票销售、信息查询、健身指导等服务。到2022年,培育2家省级体育服务综合体、4家省级以上体育产业基地,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150亿元,提高体育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局,各县区)

(九)体育文化培育工程

1.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深入挖掘中华体育精神,将其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精心培育和发展体育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文化。完善体育荣誉体系,鼓励社会组织和单项体育协会打造褒奖运动精神的各类荣誉奖励。倡导文明观赛、文明健身等体育文明礼仪,促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市体育局,各县区)

2.传承中华传统体育文化。加强优秀民族体育、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推广和创新,推进传统体育项目文化的挖掘和整理。开展体育文物、档案、文献等普查、收集、整理、保存和研究利用工作。开展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推动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市体育局、市文广旅局,各县区)

3.推动运动项目文化建设。挖掘体育运动项目特色、组织文化和团队精神,讲好以运动员为主体的运动项目文化故事。培育具有优秀品德和良好运动成绩的体育明星,组织运动队和体育明星开展公益活动。以各类赛事为平台,举办以运动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体育摄影、体育美术、体育动漫等体育文化活动。推动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体育交流活动,推动体育旅游方面深度合作,打造“一带一路”精品体育赛事和旅游线路。(市体育局、市文广旅局、市外办,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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