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9-0013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9-06-04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9〕6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清单管理制度,促进活动有序、有效开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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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19〕64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清单管理制度,促进活动有序、有效开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规范申报程序

(一)控制并规范新办节庆论坛展会活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的通知》(苏清组函〔2014〕1号)及《江苏省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苏办发〔2015〕56号)等文件要求,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二)严格执行活动报批程序。当年1231日前,各有关单位预排次年拟以市政府名义主(承)办及共同主(承)办的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提前申报。按照严格审核、统一规范的原则,由市商务局对节庆论坛展会进行扎口汇总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年度节庆论坛展会清单。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活动的报批程序、控制活动数量、提升活动质量。

二、严格清理和审批

举办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做到依据明确、规模适度、数量适当、经费合规。凡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撤销;确需举办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一)控制活动总量。今后原则上不再批准各级党政机关新举办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确因工作需要举办的,主办单位要进行科学论证和全面评估,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活动一律不予审批。未在市委、市政府公布的年度节庆、论坛、展会清单范围内的活动不得以市政府名义举办。

(二)从严控制规模。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活动经费来源须明确纳入省级专项经费或市级财政预算。不得摊派或转嫁举办活动经费,活动发生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应统一核算、管理。

(三)提高市场化水平。支持和引导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向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充分发挥市场在节庆、论坛、展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四)建立退出机制。严格控制以市政府名义主(承)办及共同主(承)办的活动,可取消联名的一律不再联名;可由有关协会市场化举办的活动,市政府不再联合举办。进一步加快转变职能,减少直接办会活动。

三、强化管理和督查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的组织领导、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提高活动质量、降低活动成本,使其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坚持分类管理。各地各部门按照活动审批权限对被审批对象举办的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由各主管部门和各地党委宣传部门进行管理。社会组织举办相关活动由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进行管理。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方案,规范实施各项活动,做好监管、服务工作,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规范领导干部出席。严格控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领导干部)出席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邀请领导干部出席活动要履行报批手续,不得直接向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领导干部)本人发函、致信邀请。未按规定报批,领导干部不得出席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

(三)加强经费管理。举办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要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活动开支,所需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列入公示范围,接受审计监督。举办产品展示展销为主的活动,可通过市场化运作等方式筹集经费,其他活动所需经费实行“谁举办谁负责”,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和个人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各级政府财政要逐步减少投入,不断提高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的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

(四)开展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举办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及时公布活动项目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未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一律不得举办。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督查职责,对擅自举办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违规邀请领导干部出席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活动以及以举办活动为由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收费、摊派、拉赞助,挥霍浪费、滥发钱物等违规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做好总结和评价

(一)落实报告制度。市委、市政府管理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由承办单位向市商务局报送活动情况报告,就活动内容、绩效、费用总额和支出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自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的年度总结报告制度,每年12月底前向市商务局递交年度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管理工作报告。市商务局汇总年度情况后报市政府。

(二)实行后评价管理。由市商务局从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等方面对各类活动进行绩效评估,汇总报市政府。评估结果和次年活动申请挂钩,绩效不佳的活动对其规模、经费进行削减。对前次活动发生涉外、安全等方面的突发性或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耗资较大,奢侈浪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未按批准事项开展活动,违规邀请领导干部出席,以举办展会活动为由向基层、企业和群众乱收费、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次年将不予批准。

附件:2019年以市政府名义主办、承办、支持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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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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