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5-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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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5〕4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和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新常态下地方志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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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15〕41号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www.ju111.net

                                                                                     2015327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意见

20153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和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新常态下地方志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各地和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地方志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地方志工作的功能作用,高度重视地方志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职责,把地方志工作作为各级政府工作任务之一,依法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管理。

  (二)目标任务。按照中国地方志工作指导小组提出的建成完善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的目标任务,及时研究制订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认真抓好地方志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提升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水平。各地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职责,完善志稿评议、质量评价、审查验收、批准出版等制度,自觉做好地方志各项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行业志、乡镇(街道)志、村(居)志编修。首轮修志中没有独立编纂志书的行政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具有悠久历史、厚重文化底蕴的历史文化名镇和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经济强镇,都应编纂部门志、行业志、乡镇志。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开展村志、社区志编修。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乡镇(街道)志、部门志编纂出版工作。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加强业务指导、管理和服务。

  (二)加强方志馆(地情馆)建设。到2016年,市本级要建成方志馆(地情馆);到2017年,各县(区)要建成方志馆(地情馆)或在相关场馆内设立方志专馆。各级地方志机构要加强对方志馆(地情馆)的管理,免费为公众提供翔实权威的地情咨询。

  (三)加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加强数字方志建设,已经建立地情网站的市本级、县(区)要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随形势的发展适时改版,充实、更换有关资料,加强日常管理;没有建立地情网站的县(),要在2015年底前全部建立方志网站,进一步完善方志资源全文检索数据库、在线修志编鉴和资源共享平台,实现省、市、县(区)三级联网。

  (四)拓展地方志利用渠道。一是加强方志资源开放开发。将方志作为大数据开发、地情研究、文化场所建设的重要资源,纳入数字连云港相关规划,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利用。二是重视方志资源的整理利用。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积极组织、参与编纂《连云港市情读本》《连云港旅游》《连云港影像大事记》等,介绍港城名人、名山、名水、名产。要运用各种传播形式,推动方志成果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军营、进社区。三是积极开展旧志普查。及时收集、整理、保护留存旧志孤本、善本及其他古籍文献,有计划地整理、重版本地历代方志。适时组织连云港旧志文献集成编纂出版工程。加强与古籍整理专业机构合作,开展古籍文献中涉及连云港资料的汇编、整理、研究和开发利用。

  (五)加强资料搜集、整理、研究。建立和完善地方志书、年鉴、地情书籍、资料等年报制度,重视地方志资源的普查摸底,加强与机关、科研机构、档案馆、图书馆等单位的联系协作,拓宽资料搜集渠道和范围。

  (六)加强方志理论研究。发挥市地方志年鉴学会作用,积极组织课题研究,举办学术年会或学术交流研讨会。探讨志书、年鉴和地情书籍编纂办法,总结完善志书、年鉴、地情书籍、地情资料等管理、开发利用的机制。

  三、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和力量积极参与工作体制。各地政府要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并对地方志工作情况进行必要的督查和通报,推动工作的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构。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地方志工作机构编制。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资政型、和谐型方志工作机构,加强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交流,建立健全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各级地方志工作者要发扬淡泊名利、博学敬业、存真求实、开拓创新的修志人精神,推动地方志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三)提高编撰质量。坚持质量第一要求,认真把好政治关、体例关、史实关、保密关、文字关,着力提升二轮修志质量。加快二轮修志进度,确保2016年全面完成市、县(区)两级二轮修志任务。已完成二轮修志任务的地方和单位要开展资料长编的编写,做好第三轮修志的基础准备工作。加强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规范编纂流程,提高编纂质量。2015年起,市、县(区)地方综合年鉴要做到一年一鉴,全部实现公开出版发行,充分发挥地方综合年鉴信息交流和为下一轮修志积累资料的作用。

  (四)做好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地方志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承编单位也应将修志编鉴经费列入本单位预算予以保障。要将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其他地情书籍、方志理论研究成果纳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有关图书评奖范围,不断提高志鉴质量,多出精品,多出成果。

  (五)推动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与台港澳和海外相关机构或团体的方志文化交流合作。依托境外同乡会等资源,向海外华人社区、社团、会馆推介我市志鉴及地情书籍,并收集我市流失海外的旧方志和地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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