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23-0017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3-09-13
标 题 市政府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批复
文 号 连政复〔2023〕2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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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复〔2023〕23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审核批准连云区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请示》(连自然资发〔2023〕3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对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LTC2017-13#地块)、连云港新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LTC2020-20#地块)、连云港金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LTC2020-21#地块)、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公司(LTC2021-G19#地块)等4宗闲置土地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的处置方案。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处置方案执行,确保处置工作落实到位。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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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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