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1-0000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1-03-02
标 题 市政府关于调整灌云县与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域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发〔2011〕27号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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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11〕27号

市政府关于调整灌云县与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域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灌云县与灌南县部分行政区域的批复》(苏政复〔2011〕8号),经研究,同意将灌云县境内江苏省连云港监狱七分部位于新沂河南岸3.78平方公里区域划归灌南县堆沟港镇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灌云县行政区域面积1538.95平方公里,人口97.74万人,辖7个镇、11个乡;灌南县行政区域面积1029.88平方公里,人口76.47万人,辖9个镇、5个乡,其中堆沟港镇行政区域面积83.48平方公里,人口3.89万人,辖3个居委会、11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灌云县和灌南县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行政区域调整后的界线勘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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