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23-00209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3-12-18
标 题 市政府关于同意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31#、32#泊位项目海域使用权转让的批复
文 号 连政复〔2023〕3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同意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31#、32#泊位项目海域使用权转让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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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复〔2023〕30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31#、32#泊位项目海域使用权转让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请求批复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31#、32#泊位项目海域使用权转让申请的请示》(连自然资发〔2023〕529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31#、32#泊位项目海域使用权转让方案。

二、请你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海域使用权转让手续,做好项目用海服务保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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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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