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06-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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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市政府关于给彭大刚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文 号 连政发〔2006〕8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给彭大刚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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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06〕83号

市政府关于给彭大刚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彭大刚同志自2004年5月挂职担任连云港市发改委副主任以来,沉下身子,脚踏实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大力争取各类资金项目、推进重大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两年的挂职时间里,彭大刚同志先后为我市协调争取各项国债资金和上级拨款3亿多元;在他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东陇海铁路电气化改造、新建沿海铁路、启动建设连云港至临沂高速公路等69个项目纳入了省“十一五”重大项目规划(草案),项目数排位全省靠前、苏北领先;中国化工连云港基地精细化工项目、石油战略储备项目、中石化液化天然气项目、中石化30万吨原油码头及配套60万吨油库重化工基地项目、连盐铁路项目、风力发电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取得较好进展,其中,与中国化工集团合作的总投资100亿元的精细化工项目(DCC、CPP)进入操作阶段,为全市实现跨越发展、推进崛起腾飞增添了后劲。彭大刚同志还坚持把为企业办实事摆在突出位置,积极研究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在办理投资4980万美元的东方国际集装箱项目审批过程中,仅用3天时间就完成了正常需要几个月才能完成的审批手续,使项目顺利实现了当年报批、当年开工、当年投产。鉴于彭大刚同志的突出事迹和重大贡献,为表彰先进,鼓励争先创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彭大刚同志记二等功。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职工以彭大刚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他的奉献精神和敬业品质,立足岗位,勤奋工作,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努力为全市实现跨越发展、推进崛起腾飞做出应有贡献。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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