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05-00158
发布机构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发文日期 2005-06-13
标 题 市政府关于将灌云县宁海乡划归新浦区管辖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发〔2005〕11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接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5]37号),省政府同意,将灌云县宁海乡整建制划归新浦区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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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05〕111号

市政府关于将灌云县宁海乡划归新浦区管辖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接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5]37号),省政府同意,将灌云县宁海乡整建制划归新浦区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新浦区行政区域面积259.54平方公里,人口32.45万人,辖6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3个乡;灌云县行政区域面积1834.56平方公里,人口104.55万,辖8个镇、12个乡。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新浦区、灌云县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中涉及的人、财、物等问题,确保平稳过渡,确保经济社会稳定。

特此通知。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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