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06-00705
发布机构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发文日期 2006-02-23
标 题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文 号 连政发〔2006〕3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激励争先创优,进一步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对在2005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连云港振兴实业集团、市花果山风景区管理处、市第一人民医院、淮海工学院东港学院、连云港香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云港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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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06〕32号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5年,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紧紧围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目标,扎实开展春季和秋季绿化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累计完成城市园林绿化投资2.3亿元,新增城市绿地230公顷,大幅度提高了城市绿量,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等主要指标达到了省级园林城市考核要求。

为激励争先创优,进一步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对在2005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连云港振兴实业集团、市花果山风景区管理处、市第一人民医院、淮海工学院东港学院、连云港香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云港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给予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奋力拼搏,真抓实干,掀起新一轮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高潮,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2006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任务,顺利实现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目标。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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