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04-00045
发布机构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发文日期 2004-03-16
标 题 市政府关于表彰行政执法先进单位的决定
文 号 连政发〔2004〕5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经研究,决定对灌云县人民政府等16个行政执法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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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04〕57号

市政府关于表彰行政执法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2-2003年,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并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的单位。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经研究,决定对灌云县人民政府等16个行政执法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作出新的贡献。全市行政执法、法制系统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加快我市依法治市进程、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而努力奋斗。

 

附:2002-200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名单

  

 

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2002-200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名单(共16个)

 

灌云县人民政府 

赣榆县人民政府

新浦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审计局

市财政局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市房产局

市物价局

市城管局

市规划局

市国税局

市烟草专卖局

连云港质量技术监督局

连云港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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