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1-00041
发布机构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发文日期 2011-10-11
标 题 关于对徐大勇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文 号 连政发〔2011〕13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农科院院长、市九三学社主委徐大勇同志“抗条纹叶枯病高产优质粳稻新品种选育及应用”项目,荣获2010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为我市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作出了突出贡献。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徐大勇同志记二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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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11〕131号

关于对徐大勇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对徐大勇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农科院院长、市九三学社主委徐大勇同志,多年来扎实服务农业发展,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取得了优异成绩,其抗条纹叶枯病高产优质粳稻新品种选育及应用项目,荣获2010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为我市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鼓励创新,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徐大勇同志记二等功一次。

  希望全市广大科技人员以徐大勇同志为榜样,积极探索,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各自岗位上创造新的业绩,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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