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3-00002
发布机构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发文日期 2013-01-18
标 题 关于调整新浦区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发〔2013〕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经省政府批准,决定对新浦区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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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13〕5号

关于调整新浦区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调整新浦区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新浦区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批准,决定对新浦区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撤销花果山乡,以原花果山乡行政区域设立新浦区花果山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大村居委会花果山北路26号。行政区划调整后,花果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33.3平方公里,人口1.8万人,辖7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

  撤销南城镇,以原南城镇行政区域设立新浦区南城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凤凰居委会新大街156号。行政区划调整后,南城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3.8平方公里,人口7299人,辖3个居委会。

  撤销云台乡,以原云台乡行政区域设立新浦区云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凌州居委会云善路1号。行政区划调整后,云台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68.12平方公里,人口3.1万人,辖9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区与相关方面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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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 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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