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06-00761
发布机构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发文日期 2006-08-18
标 题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民营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发〔2006〕15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民营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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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发〔2006〕153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民营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民营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连云港市民营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2006年8月)

 

为进一步明确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工作措施,引导和促进民营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综述

(一)主要特点

1.主体初具规模。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有私营企业11884户,个体经营户73205户,分别比2000年增长77.3%和21.8%。全市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注册资本总量达152.99亿元,比2000年增长399.6%,其中私营企业注册资本138.04亿元,比2000年增长520.7%;个体经营户注册资本14.96亿元,比2000年增长78.5%。

2.产业特色鲜明。我市民营经济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以优势资源为依托,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如建成了国内重要的新医药生产基地、海产品工厂化养殖基地和硅微粉、石英拉管、石英灯具生产基地以及省内重要的棉花、木材加工基地等,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社会贡献突出。截至2005年底,全市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总数达26.39万人,比2000年增长88.8%,其中私营企业从业人员17.29万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9.1万人。2005年,全市民营经济实现税收21.97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的56.4%,占全市财政收入的39%。

4.支撑作用强劲。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新增产值的50%以上来自民营企业,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创造的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利税总额和利润总额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同类指标的42.1%、41.4%、42.6%和31.9%。全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222.86亿元,增长速度高于GDP增幅11.2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达到49.1%。

5.发展潜力巨大。2005年,全市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97.52亿元,同比增长49.8%,高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幅18.4个百分点,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3.5%。规模以上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56.26亿元,同比增长57.4%,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幅25.3个百分点,占全市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46.5%。

(二)存在问题

1.经济主体不够强大。2005年,我市私营企业数量及注册资本金总量分别仅占全省的2.34%和1.91%;个体经营户数量及注册资本金总量分别仅占全省的4.18%和2.51%。我市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平均注册资本金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6.42万元和1.36万元。

2.产业层次总体较低。目前,全市私营个体经济中从事以劳务为主的零售餐饮服务的比重高达60%以上。全市民营中小工业企业中从事产业层次和附加值较低的资源粗加工业务的比例较大,部分民营企业管理层素质不高,管理模式落后,不能适应现代化企业发展要求。

3.融资瓶颈制约突出。2005年,全市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余额为46.74亿元,仅占同期全市贷款总量的15%,融资渠道单一和融资规模较小等制约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瓶颈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

4.发展环境有待改善。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贯彻落实宪法中明确保护私有财产的规定和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市场秩序等软环境建设问题仍然是民营企业反应较为强烈和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所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等。

二、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发展重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富民强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坚持“六放”原则,突出政策导向、完善服务体系、创新发展模式、扩张经济总量、增强整体素质、提高发展水平,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在新的平台上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全面奔小康重振连云港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奋斗目标

——2010年,全市民营经济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完成增加值达到550亿元,年均增长20%,其中工业增加值达到280亿元,年均增长25%;

——“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新注册私营企业12500户、新注册个体经营户100000户,新注册私营个体经济注册资本总量达到300亿元人民币;

——2010年,全市私营个体经济从业人员达到55万人,年均增长16%;全市民营经济实现税收67亿元,年均增长25%;

——2010年,全市民营经济外贸企业达到400家以上,进出口总额达到13亿美元以上,其中出口总额达到11亿美元以上,年均增长30%;

——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普遍采用国内同期的先进技术和标准,主要技术装备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安全生产、节能降耗、职业卫生、减轻劳动强度等方面显著改善。

(三)发展重点

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体制、机制优势,大力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精神,逐步培育顶天立地的龙头民营企业。

1.巩固提高优势制造业。以现有医药、化工、机械和食品等优势民营工业为基础,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改进产品质量,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放大规模效应,形成品牌经济。

2.扶持壮大资源加工业。从政策、技术、人才和资金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打造海产品、硅资源、林木、棉花加工等优势特色产业高地。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围绕我市海港、海滨和名胜景点等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物流、贸易、会展、旅游及其相关民营服务业,逐步形成与国际一流海滨城市相适应的现代民营服务业产业。

4.优化提升建筑施工业。通过改进组织管理,增加设备投资,更新经营理念,不断克服薄弱环节,把建筑业培育成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政策引导,优化创业环境。一是弘扬创业精神。在全市范围内,通过报纸、电台和网络等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对发展民营经济的宣传报道力度,把“创业、创新、创优”作为新时期连云港精神的重要内容,在全社会树立劳动为本、创业立身、致富光荣的时代意识,营造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的社会氛围,鼓励民众和民企自主创业、艰苦创业、不断创业、推动创业。二是落实创业政策。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督促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系列扶持政策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围绕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化审批程序。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等方面,对民营企业实行国民待遇。三是改善创业条件。根据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结合已出台政策的实施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制定出台一批创业指导文件,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快速持续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一是重视到位。各县区、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推动全民奔小康重振连云港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民营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民营经济工作摆上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切实落实分级领导责任制,通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主要部门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方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民营经济组织领导体系,优化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三位一体”机构模式,充分发挥民营经济“一局四中心”服务职能,构筑起服务民营经济的系统网络。各部门、各行业都要把支持民营经济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创新举措,创优服务,研究和落实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措施,认真完成本部门承担的任务。三是强化督查。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量化指标任务,细化考核项目,将各县区、各部门民营经济工作规划的制定实施情况、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等纳入考核范围,把民营经济发展成效作为评定各级政府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奖惩的一个重要依据。同时,强化全程动态管理,变单一的年底考核为序时跟踪督查与年底考核相结合,抓督查推进,发现问题和情况及时解决,通过确保序时进度来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健全服务体系,改善服务效果。一是健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以完善担保体系为重点,大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考核评价办法》等规定,对担保机构进行考核评价,对良好级别以上的担保机构进行重点扶持。推动担保机构强化服务意识,降低准入门槛,创新担保产品,积极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二是建立民营企业信用体系。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规划》,为切实解决民营企业信用信息掌握难、获得金融系统授信难的问题,着手建立适合我市民营企业特点,各金融机构认可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将财务管理规范、诚信经营、按章纳税和有发展前途的民营企业纳入试点范围,为企业获得贷款支持提供方便。三是健全创业辅导体系。围绕民营中小企业的特色服务需求,构造市、县相互支持、互为补充的服务体系,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融资、咨询和合作等方面的培训和辅导内容。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面向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各类培训,帮助民营企业培养高素质的经营者队伍、科技人才队伍和职工队伍。积极推进全市创业辅导机构和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十一五”期间平均每年完成民营企业员工培训10000人次。

(四)实施优强工程,提升产业竞争力。一是组织实施“微小企业成长计划”。加大对微小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分级排出近几年内有望成为规模企业的中小企业,通过上下联动扶持,大力培育和推动其快速发展。到2010年,全市新进入规模企业行列的民营企业累计达到500家以上。二是实施“民营企业腾飞工程”。加大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力度,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以增加投入、技改扩能、资本运营和多元拓展等方式,扩张生产能力,增加规模效益,力争到2010年全市过亿元的民营企业突破100家。三是促进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通过对标准厂房、污水处理、清洁能源等公共基础项目建设给予重点扶持,以及督促制定硅资源、海产品加工、木材、棉纺、机械和太阳能等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抓好若干个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发展前景好、以民营经济为主的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力争到2010年,全市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产业集聚区达到5个,过30亿元的达到10个。四是实施“农产品加工推进工程”。鼓励发展具有资源优势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到2010年,力争全市拥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个,省级14个,市级40个。加快赣榆海产品、东海水晶等专业化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步伐,迅速扩大交易数额,形成规模效应,到“十一五”末,全市建成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交易市场6个、5亿元以上的8个。五是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工程。构建全社会网络化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地向中小企业提供急需的人才、技术、市场、融资信息以及政策法律咨询,不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加强针对不同类型民营企业的信息化培训工作,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促进企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技术开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水平。

(五)增强创新能力,推动优化升级。一是鼓励体制创新。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推动企业经营模式和运行机制改革,引导民营企业进行规范化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监督和约束机制,对有条件做大做强的民营企业,在上市、融资、管理、人才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帮助。二是推动产学研联合。建立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先进、适用、成熟技术的引进、开发和产业化,全面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支持民营科技企业承担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和各类科技成果向民营科技企业转移。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主渠道,解决企业面临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等方面的难题。到2010年,力争全市民营企业技术中心累计达到80家,其中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家。“十一五”期间,全市民营企业开发市级以上新产品1600项,新产品销售率达到30%以上,民营企业通过江苏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认定数量达到50个。完成针对硅资源、海产品、精细化工和木材等特色产业群的6个中小企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并促进其规范运作。三是加大技改投入力度。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民营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民营企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十一五”期间,完成民营工业投资1000亿元,政府财政资金扶持重点民营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300个。四是转变增长方式。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做好资源的高效利用、综合利用和再生利用,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鼓励企业建设绿色工厂、实施循环式清洁生产,使全市民营企业资源利用率大幅度提高,废弃物排放显著减少,初步建立起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型民营工业发展格局。

(六)加强合作交流,广泛开拓市场。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开拓国际市场。通过引进管理技术、人员培训、信息交流和产品展览等,与国外政府和国际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十一五”期间,每年都要组织一批民营企业赴国内外参加合作交流活动。鼓励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企业在境外建立资源开发型、技术开发型、贸易型实体以及技术研发机构,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业务,带动和扩大设备、技术和产品出口。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吸收外商投资,把引进外资和引进技术、引进智力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加强我市民营企业与东部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拓宽发展空间和市场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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