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某小区因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发火灾,造成重大死伤,消防安全须时刻谨记。本次关于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调查问卷为期一个月,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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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的年龄?
(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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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您目前居住的小区是否有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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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您觉得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多选)
- 消防设施不足或老化
- 消防通道被占用或堵塞
- 物业对消防安全管理不重视
- 居民缺乏消防安全意识
- 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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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所居住的小区是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或演练
(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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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您是否知道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
(单选)
- 是,完全知道
- 大概知道
- 听说过但不会用
- 完全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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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您是否了解如何正确应对火灾等突发情况
(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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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您是否知晓我市刚出台的《关于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公告》
(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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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公告》有哪些具体条款?
(多选)
- 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
- 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
- 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得上楼入户;
- 电动车停放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得妨碍消防车操作和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 严禁私自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
- 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
-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宜设置在室外露天区域,与建筑物外墙门、窗、洞口等开口部位,以及安全出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6米;确需设置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 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应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定时断电、充电故障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功能;
- 地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地下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室内消火栓等系统,并确保完整好用;
- 鼓励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推广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电梯内安装AI智能阻车系统,提高技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