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由于疫情影响已基本消除,房地产市场销售情况趋于平稳,现将疫情期间惠企政策进行调整。取消疫情期间提高重点资金拨付比例的相关政策(即取消提前拨付10%重点监管资金额度)。通知发布后重点监管资金按照现行监管政策拨付使用。
特此通知。
连云港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心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