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08/2020-00097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34293号提案的答复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赵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我市电梯应急救援体系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我局作为提案主办单位,将全力办理好该提案。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开展《连云港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宣贯工作,督促电梯相关单位,特别是物业企业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建设96333应急处置服务平台,集应急救援指挥、电梯维保管理、综合分析展示功能于一体。全市电梯维保单位网格化划分,制定三级救援流程和相应规章制度。明确签约维保单位服从96333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指挥调度,定期对救援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发布简报。
三、贯彻实施《连云港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和住宅新安装的电梯,应当配置符合规定标准的视频监控设施”;电梯使用单位“保证视频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保存监控内容三十日以上”;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并确保电话随时有效应答”。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