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4/2015-00051 | 信息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工商[2015]47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18号建议的答复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海州区人民政府:
侍启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白虎山小商品批发市场升级升级改造步伐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协办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苏办发〔2014〕31号)要求,工商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原海州工商分局已撤销,人员大部分划归现海州区工商局,另一部分划归现连云区工商局。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县工商质检和食品药品部门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目前原海州工商分局的资产已列入海州区资产清查范围,清查结果将由省财政厅划归海州区人民政府。
我局将在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范围内对市场升级改造给予支持和协助。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