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44/2016-00051 | 信息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 文号: | 连工商[2016]34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69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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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
云彩琴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中小学周边商铺、流动售卖小食品摊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的协办意见答复如下,供你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参考:
我局根据当前学生及学校周边消费环境,结合法定职能开展了定期检查并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周边商户的经营行为和销售的商品质量进行了经常性的巡查监管,集聚大量经费对相关学生学习用具质量进行定向抽检,保障学生用具的质量安全,充分利用六一等重大节日开展学生用品和消费环境的专项整治,在开展拉网式检查的同时,积极开展校园普法和现场接受学生投诉工作,集中查处了一批销售不合格学生用品的行为。今后我局将继续投入人力和财力,加大学校周边市场的商品质量和消费环境监管力度,从以下几方面强化学生维权工作:
1、加强证照管理,严把学校周边市场经营者的准入关,对于不具备食品生产经营条件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及时抄告相关部门并及时取缔。
2、加大对学校周边文具、玩具等学生用品的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做好对不合格商品的发现、查处、取缔工作。
3、做好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联合学校对学生开展消费维权普法教育,提高学生的维权意识,及时受理和解决学生侵权投诉,强化
4、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六一、开学季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的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抓好日常监管工作,招募业务监督员开展全天候不间断的校园周边环境监督管理,扫除日常监管的盲区。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