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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改革
  • 时间:2020-07-16 16:57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一、《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

二、《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

三、《省政府关于印发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9〕73号)

四、《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扩大试点地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30号)

五、《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六、《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1〕47号)

20210720关于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连协调办〔2021〕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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