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财金 [2016]90 号)、《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 PPP 模式的通知》(财建 [2017]455 号)等文件出台以来,国内污水治理 PPP 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普遍推广的 PPP项目基本可以归纳为城镇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厂网一体化 PPP 项目、农村污水治理 PPP 项目等几种形式。
笔者在参与审计项目过程中发现城镇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由于边界条件清晰、污水收集率高、收益相对稳定等优势,对社会资本方的吸引力较大,在污水治理领域得到了大力推广;而单纯的农村污水治理 PPP 项目由于投资收益成效不明显、边界条件不清晰、实施难度大和不确定性因素多等原因,普遍存在项目推进缓慢、落地率低等问题。
本文仅就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中容易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提出笔者的一些见解。
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容易出现的问题
一是规划设计不严谨,基础设施运行效率低。农村污水治理规划未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机衔接,存在脱节、不协调的现象。部分项目调研勘察不详实、可研深度不够,导致项目建设完成后因用地、排污口设置不符合规定而迁置甚至因整村拆迁而拆除,造成损失浪费;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布局、规模不合理,导致污水收集率低、运行效率低,甚至造成设备闲置的问题;部分项目未结合当地河流自净能力、一味要求出水水质到达一级A标准,导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成本增加。
二是日常运维管理不到位,造成二次污染。运维公司对污水处理站的每日巡检、水质监测、管理维护等工作落实不到位,容易出现巡检指标不全、水质超标、污水处理设施停用且未履行正常报备程序等问题。
三是长效监管体系不够完善,未形成监督合力。乡镇政府、运维公司、村委会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相关单位协作不够密切,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对运维公司的考核流于形式,污水处理站用电异常、水质超标等问题均未进一步查明原因并纳入考核管理。
为促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改善人居环境,笔者建议:
一是科学布局,统筹规划。按照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统筹改水改厕的原则,进一步研究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乡村建设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效衔接,合理确定各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布局、规模、标准。
二是全面清查,分类处理。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排查。对运行不正常或无法满足实际需求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对确实无法使用的设施及时报废,减少不必要的运维经费支出。
三是强化监管,完善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管理制度,抓好落实,将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确保农村污水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
四是完善系统,提升效能。目前农村污水处理未实现联网监控,建议逐步探索符合实际的现代化管理运维方式,利用水质在线监测等手段,增加源头预警等功能,及时掌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提高运行效率。(蒋索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