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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老金”政策落实服务亟需提升
信息来源:灌南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3-07-03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尊老金是针对8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发放的一项福利政策,对于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质量和基本养老供给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尊老金发放要求每年年审,确保资金精准规范发放。但笔者在审计实务中发现,由于民政部门宣传不到位、村社通知不到位等因素,导致部分老人未及时申领尊老金,满足享受条件后若干年未享受应享受的尊老金待遇;还有部分老人虽申领了尊老金,但因本人及其家属未能及时接收到年度审核的具体时间、要求等通知,造成应发的尊老金停发。

为保障高龄老人合法权益,使其应享尽享尊老金政策,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要加大尊老金政策宣传力度。民政部门及镇街、村社要采取集中宣传、发放宣传单、服务窗口宣传、微信、政府官网宣传、广播电视等多样化的宣传方式,将尊老金发放对象、发放标准、登记申领、注意事项、年审要求等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是强化数据信息动态管理。民政部门应主动作为,将符合尊老金享受条件的人员名单通过数据分析筛选出来,并与镇街、村社上报的名单进行比对,对于符合条件而尚未申领的人员应及时反馈回对应镇街、村社,由镇街、村社进行上门或电话核查,进一步规范申请、审批、信息比对、公示、注销等环节,确保尊老金不漏发、不重发、不错发。

三要压实工作责任,提高服务意识。镇街、村社要将工作责任分解到管理网格,明确到责任人员,确保将尊老金政策通知到应享受政策的老人或其家属,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对独居、生活困难或行动不便的老人,民政部门或镇街、村社可以集中开展尊老金申领、年审等便民服务活动,由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帮助实现现场信息采集和照片拍摄,保证尊老金政策应享尽享。(侯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