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4-06-06 01:39 访问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请求批复两宗项目用海方案的请示》(连自然资发〔2024〕2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连云港市海水育苗养殖示范基地1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变更方案、连云港国家物流枢纽旗台作业区至上合物流园海河联运全封闭廊道工程项目海域使用权设立方案。
二、请你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海域使用权变更及设立手续,做好项目用海服务保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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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