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8年> 2018年第十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口岸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9-03-27 15:02:39
  • 来源:市政府办
  • 阅读次数:
  • 字体:[ ]

连政办发〔2018〕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口岸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工作方案》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www.ju111.net

2018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云港口岸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结合连云港口岸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要求,围绕效率高、成本低、服务好的便利化目标,着力优化口岸业务流程,完善通关服务机制,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加强口岸收费监管,维护口岸运行良好秩序,全面提高口岸大通关效率,有效降低口岸综合成本,切实为外贸企业减负增效,不断增强连云港口岸综合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目标高远,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争先进位;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口岸大通关效率、成本、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深化改革,系统谋划,加快建立贸易便利化水平长效提升机制;坚持分类推进,对于口岸管理等政府行为采取严要求、硬约束强力推进,对于企业行为采取市场化、法制化方式加以引导。

(三)主要目标。2018年,海运口岸整体通关时间压缩1/3,中欧班列口岸通关时间力争压缩1/3;建立口岸收费公示制度,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在2017年基础上降低100美元以上。力争至2020年,海运通关效率保持省内领先水平,中欧班列口岸通关时间力争压缩至2天以内,口岸综合成本进一步下降,口岸综合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形成功能完善、政策完备、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的口岸服务品牌,实现连云港口岸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推进口岸特色“单一窗口”建设

1.加快对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积极推广应用国家“单一窗口”标准版,争取与国家标准版建立货物申报及通关信息下放数据通道。跟踪国标版“单一窗口”税务、外汇、进出口许可证、航空舱单、铁路舱单等功能的开发应用,争取及时对接,为我所用。(牵头单位:市港口局(口岸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连云港海事局、海关、边防检查站、港口控股集团)

2.全面拓展口岸“单一窗口”特色功能。建设具有连云港口岸特色的“单一窗口”,加快口岸物流增值业务相关系统建设,重点完善在线支付等金融服务功能,稳步提高移动端应用开发投入和水平,务实推进行政服务功能整合,推动形成以“单一窗口”为核心的口岸大通关全程服务信息化。(牵头单位:市港口局(口岸委);责任单位:市港口控股集团,口岸各相关单位)

3.探索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单一窗口合作。重点推进与新疆霍尔果斯铁路口岸、哈国霍尔果斯—东门铁路场站信息互联互通,探索推进以点对点方式实现与国内外陆桥沿线口岸的信息对接或功能移植,为“一带一路”沿线物流数据共享创造条件。(牵头单位:市港口局(口岸委);责任单位:市港口控股集团)

(二)加快提升口岸大通关效率

4.梳理优化口岸大通关流程。系统梳理总结口岸海运、铁运全流程及流程各节点具体操作模式,逐一分析各业务节点在口岸大通关环节中的实际作用,推动相关节点的取消、归并、前推后移、串联改并联,实现口岸大通关流程优化、效率提升。口岸查验部门重点优化船舶进出口岸审批、货物报关查验放行等环节和流程,加大提前申报的推广应用力度,有效提高提前申报率;港口、铁路作业部门重点优化车船作业计划、货物装卸储存等环节和流程,进一步提高生产作业的组织计划性;口岸船货代理、报关理货等服务单位切实发挥好衔接推动作用,做好协作配合。(牵头单位:市港口局(口岸委);责任单位:口岸各相关单位)

5.加快建设口岸大通关效率评估系统。建成连云港口岸班列运输效率评估系统和海运通关效率评估系统,实现口岸全流程通关时间数据全覆盖,探索为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大通关效率分析和时间预估等服务。(牵头单位:市港口局(口岸委);责任单位:连云港海事局、海关、边防检查站、市港口控股集团)

6.建立健全大通关效率考核机制。根据大通关效率评估系统数据,研究制定车船作业、通关查验、储运理货、代理服务等大通关全流程作业时间标准,建立健全港口、铁路、查验、口岸服务企业效率考核机制,提升大通关各责任主体的工作效率,推动口岸大通关效率持续改进提升。(牵头单位:市港口局(口岸委);责任单位:口岸各相关单位)

7.着力压缩口岸通关时间。全力落实国务院关于口岸整体通关时间压缩1/3的要求,制定实施连云港口岸压缩通关时间专项方案。全面推行“提前申报”、通关与物流“并联作业”、中转货物“一体化报关”、汇总征税、“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等工作措施,研究实施关税保证保险改革、“先验放后检测”检验监管方式、时效性商品快速通关模式,加快货物通关放行速度。切实加快旅客通关效率,在符合监管要求基础上,科学确定空港、海港口岸旅客查验率,提高工作实效。(牵头单位:市港口局(口岸委)、连云港海关;责任单位:口岸各相关单位)

(三)积极推动口岸“一站式”平台建设

8.加快口岸国际航运服务中心转型升级。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和服务,至2020年,不见面审批率达到85%。按照建设一流的口岸政务服务中心要求,推动实施“业务标准化、办事流程化、服务规范化、仪表统一化”管理模式,把航运中心建设成为管理规范、廉洁高效、利企便民、服务一流的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港口局(口岸委);配合单位:连云港海事局、海关、边防检查站)

9.深化口岸一站式查验平台建设。加快完善海关查验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建成投用掌上物流系统及货物实时监控系统,实现查验箱实时定位、查验状态实时查询、查验结果实时反馈。进一步优化现场查验流程,做好新查验流程的公示、宣传、落实,组织、督促港口相关企业出台提箱、集港、查验作业时限标准,有效提升查验全流程效率。(责任单位:连云港海关;配合单位:市港口控股集团)

10.完善港口客户服务中心功能。以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客户接触点、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客户体验为目标,深度融合移动互联网、社交网络、电子商务、港内和口岸信息系统,推动集装箱、散件杂货、集疏运、港口综合服务等各类业务全部进驻集中办理,全力提升港口业务办理效率。(责任单位:市港口控股集团)

(四)大力推进大通关无纸化

11.加快推进中欧班列运输全程无纸化。加快开发完成铁路审单电子化系统,务实推进进场理货单等纸质单证电子化工作,争取到2020年,将中欧班列现有纸质单证从16种压缩至4种以内。积极争取南京海关共同做好乌鲁木齐及霍尔果斯海关协调工作,研究开发相关配套信息系统,争取尽快取消双向纸质关封。(牵头单位:市港口局(口岸委)、连云港海关;责任单位:上海铁路局徐州货运中心连云港经营部、中铁集上海分公司连云港营业部、市港口控股集团)

12.进一步提高海运单证无纸化率。加快开发装箱单、提货相关单据电子化系统,结合实际逐步推进设备交接单电子化工作,减少单证流转环节和时间。(责任单位:市港口控股集团)

13.积极推广应用通关无纸化系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广应用报关系统合同、发票等随附单证电子化上传功能,丰富支持文件类型,广泛推广应用电子签名技术。推动应用电子委托代理,实现通关环节不再需要递交纸质委托协议书。(责任单位:连云港海关;配合单位:市港口控股集团)

(五)稳步推进查验监管改革

14.加快推进海关监管改革。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落实好新海关“三定方案”,通过整合队伍、归并岗位、优化流程,实现“统一申报单证、统一作业系统、统一风险研判、统一指令下达、统一现场执法”。实施原有关检业务信息系统的融合改造,推动现场监管到后台信息系统的全面融合,实现新海关监管信息的全面共享。进一步推广“双随机、一公开”作业模式,切实提升口岸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连云港海关;配合单位:市港口控股集团)

15.积极开展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按照《海关总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口岸查验单位一次性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署改发〔2018〕40号)要求,建立健全对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进出口货物、出入境人员的联合检查机制,加快开发完成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系统等辅助信息化系统,有效提高查验监管效率。(责任单位:连云港海事局、海关、边防检查站;配合单位:市港口控股集团)

16.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推广实施新版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完善海关多式联运监管系统并实现东西行班列监管全覆盖,积极开通“网上边检站”,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推进口岸视频监管综合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提升现场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快推广“先期机检”、“智能识别”、“集中审像”应用,进一步提升口岸查验智能化水平。加强执法记录仪等现场执法设备配备并力争实现全员覆盖,实现执法现场视频、音频及相关资料的同步传输、全程记录,扩大非侵入查验设施设备在口岸的应用范围。(责任单位:连云港海事局、海关、边防检查站;配合单位:市港口控股集团)

(六)切实降低口岸综合成本

17.做好口岸收费调研分析。开展港口口岸收费调查,加强连云港口岸与沿海其他口岸的收费项目、标准比较分析,找准连云港口岸综合成本高的原因,为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推动相关成本降低提供基础支撑。(责任单位:市港口局(口岸委);配合单位:市物价局、港口控股集团、口岸相关收费单位)

18.清理规范口岸收费。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减轻外贸企业负担。组织开展口岸收费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清理整顿报关报检、货代、船代、港口服务等环节收费,坚决压减不合理收费环节和收费标准。依法查处利用垄断地位或行政权力乱收费现象,定期组织回头看活动,确保清理整顿实效,严防死灰复燃。组织口岸各经营单位开展收费行为自查自纠,全面公示本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建立健全口岸收费投诉举报查处制度体系,严肃查处进出口环节加价收费、乱收费和利用政策漏洞、签订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多收费等违规行为。今年10月底前完成口岸收费公示公开工作,除公示公开项目之外一律不得收费。(牵头单位:市港口局(口岸委)、物价局;配合单位:连云港海事局、海关、边防检查站、港口控股集团)

19.进一步降低口岸合规收费。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共同研究有效措施,积极推动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在2017年基础上降低100美元以上,为进一步降低口岸合规收费打好基础、做好准备。(牵头单位:市港口局(口岸委)、物价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连云港海事局、海关、边防检查站、港口控股集团、口岸相关收费单位)

20.放大海关政策效应。进一步落实海关事务担保、电子支付等便利化措施,使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建立健全税政调研制度,通过实地调研、网络调查等手段深入企业了解掌握商品税号、监管条件等政策需求,及时上报争取相关政策调整,降低企业通关成本。(责任单位:连云港海关)

21.继续落实国家、省相关扶持政策。在严格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提高扶持资金的审核发放效率;继续落实免除查验无问题集装箱查验费用惠企措施,降低企业通关成本。(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物价局、连云港海关、港口控股集团)

(七)全面提升口岸综合服务水平

22.大力营造公开透明的口岸服务环境。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积极通过“单一窗口”等平台对口岸法规、政策、收费、办事流程等进行公开公示,推动口岸大通关流程、时间、成本、服务标准、咨询方式、投诉渠道等进行全公开,同步建立公开信息及时更新维护机制,全面营造透明可预期的口岸大通关环境。(牵头单位:市港口局(口岸委);责任单位:连云港海事局、海关、边防检查站、港口控股集团)

23.积极打造更加开放的口岸政策环境。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综保区建设,深化综保区政策研究,同步开展项目招引工作,实现错位发展。加快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措施,有效增加前3批改革试点经验的落地企业数量,加快复制推广第4批改革试点经验。积极推动自由贸易港区申报工作,在深挖企业需求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营造符合连云港口岸实际的政策环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港口局(口岸委);责任单位:市开发区、徐圩新区,连云港海关)

24.加快建设齐抓共管的口岸信用体系。加快口岸信用系统建设,整合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推行信用监管模式,逐步建立健全守信受益、失信受限机制。指导企业开展企业信用认证,逐步增加高级认证企业数量,提高一般认证企业比例。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定等级对进出口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探索制定多元化分类管理措施,对认证企业在通关、查验、征税方面给予更多优惠措施,结合实际需要实行“一企一策”,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牵头单位:市港口局(口岸委);责任单位:市物价局、连云港海事局、海关、边防检查站、港口控股集团)

25.切实加强对口岸政策的宣贯指导。针对口岸监管各项新政策,制定实施专项宣传培训计划,通过组织专项培训、发布权威解读公告、上门宣讲和“一对一”答疑等多种方式,增进企业对政策的理解,提高企业政策水平。定期总结发布口岸大通关的常见问题和典型案例,给予企业专业化指导和及时提醒,提高企业业务能力。设立大通关专家指导岗位,解答企业在大通关实际操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帮助提升专业水平。(责任单位:连云港海事局、海关、边防检查站)

26.健全投诉建议机制。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多渠道投诉反馈机制,畅通大通关申诉渠道,开展口岸大通关全程监督,处理情况纳入市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市港口局(口岸委)、连云港海事局、海关、边防检查站、港口控股集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贸易便利化推进工作涉及部门广、流程多、任务重。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市港口局(口岸委)负责日常推进工作。口岸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于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协作意识,共同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各单位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专人负责,明确工作任务、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统筹推进贸易便利化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跟踪问效。成立督导组,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函询调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和检查,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三)加强沟通,争取支持。贸易便利化工作政策性强,要体现系统性、创新性。口岸各单位要强化创新意识,在积极实践、力求实效的同时,勤汇报、多沟通,积极主动向上争取政策、资金、人员、设施设备,争取上级部门的调研和指导。同时,不断深化研究贸易便利化相关工作标准,强化协同配合,确保连云港口岸贸易便利化工作科学、规范、务实开展,走在全省前列。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