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一、基本信息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水利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水利局39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下午14:00-17:00)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1、按规定填写的申请书(填写《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申请书》,格式文本可在江苏水利网http://jswater.gov.cn的“公共服务”的“办理材料”中下载);2、由具备相应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对立项过程简化、不需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需提交文件依据);直接进入初步设计阶段项目需提交有关文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承诺等,必要时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意见;4、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含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组织单位证明文件。
五、办理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含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效组织单位证明文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3、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4、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意见),必要时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意见。5、资金筹措文件。6、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对立项过程简化、不需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需提交文件依据)。7、由具备相应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8、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申请书。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批,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72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5868060;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B039 水利窗口 222000;窗口咨询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B039;
网上查询地址:http://lyg.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10&iddept_yw_inf=11320700014252647D3000119010000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00014252647D3000119010000
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服处;电话投诉:0518-85868016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5868016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http://lyg.js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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