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船舶登记(核发)(变更)(注销)
一、基本信息
渔业船舶登记(核发)(变更)(注销)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海路1号连云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411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咨询方式:0518-80701570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船舶必须持有船舶国籍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执照。
五、办理材料
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养殖渔船所有人持有的养殖证,渔业船舶所有人的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依法需要取得的渔业船舶船名核定书,取得船舶所有权的证明文件,渔业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书、国籍注销或中止证明书(制造渔业船舶除外),渔业船舶所有权、国籍、抵押权、租赁、变更、注销登记申请表,反映船舶全貌和主要特征的渔业船舶照片。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检验—审核—审批
七、办理时限
即办件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船舶登记证书
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0701570
监督投诉方式:0518-81888220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ly、jszwfw、gov、cn/jszwfw/qlqd/deptlist、do?webId=78&type=&deptId=113207030142583877#fw_jump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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